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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管理制度一、落实出生缺陷信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信息员,负责本机构的出生缺陷信息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与管理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所有助产机构的出生缺陷防控信息收集、录入、审核与管理工作。按要求至少一年2次组织开展辖区出生缺陷信息人员的培训。二、规范信息管理流程,认真组织实施(一)原始登记。按开展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建立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筛查高风险对象和阳性患儿的随访及干预情况登记。规范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发放表以及叶酸增补发放登记、潍坊市住院分娩登记,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建立相关筛查登记。开展孕前
2、优生检查单位应建立优生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高风险评估及咨询、转诊、妊娠结局随访、临床检验、超声检查等基础登记。(二)信息报送。L统计汇总镇级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孕前和孕早期叶酸增补季报。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相关统计报表的网络直报和纸质版报表。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行月报制度。(三)信息审核。出生缺陷防控的信息直报工作应该执行逐级业务审核和行政审核制度。单位报表要实行双签名审核;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出生缺陷防控信息上报。三、落实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数据泄露对信息使用的电脑要设开机和屏保密码,对出生缺陷防控信息系统内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信息,不得调用或拷贝信息数据他用,日常分析的数据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利用网络传播。四、加强质控管理,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逐级做好信息质控管理。每季度质控一次,及时查漏补缺。定期分析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