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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3月18日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深化金融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力度,持续推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和综合竞争力,着力将南昌打造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特制定
2、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南昌提出的“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聚焦扩大金融业总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昌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发展目标:到2025年,金融组织蓬勃发展、金融业布局更加优化、企业上市百花齐放,各项金融业主要指标稳步提升。力争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930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突破2.05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2.4万亿元,保费
3、收入实现340亿元。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6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达50家左右,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实现上市公司全覆盖。着力构建“一中心四园区”发展布局,推动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金融业形成“产融结合、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良好态势,奋力完成打造“立足江西、对标广杭、辐射中部”的区域金融中心目标任务。二、发展布局构建“一中心四园区”发展格局,以红谷滩全省金融商务区为我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根据县(区)地域禀赋、产业优势等特点,分区域推进产业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四个创新示范园建设。一中心:以红谷滩全省金融商务区作为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在核心承载区内,
4、加大引进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力度和硬件措施配套力度,打造区域金融总部中心;通过做大做强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积极筹建碳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打造区域要素市场中心;争取中央驻赣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利用好金融机构总部及区域总部、省级分支机构聚集的优势,打造区域数字金融中心。产业金融创新示范园:依托高新区、青山湖区特色产业集聚,特别是电子信息、航空装备、现代针纺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效应明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众多,具备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条件的优势,在高新区、青山湖区建设产业金融创新示范园,为辖区内产业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园:依托红谷滩区、高新区科技企业
5、快速发展以及正在建设的未来科学城、瑶湖科学岛等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园,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发展VR企业以及科技型企业,推动数字信贷、信托、保险、小微贷款、私人银行和电子支付、基金销售、消费金融等金融领域的科技公司设立。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园:利用新建区、经开区毗邻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优势,建设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园,依托经开区新能源电池产业,新建区轨道交通产业园,两区双轨并行,推动绿色金融落地见效。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园:依托小蓝经开区、西湖区内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众多;南昌县为涉农县,有着较好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条件的优势,建设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园,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及乡村振
6、兴工作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三、推动金融业量质齐升(-)开展金融“招大引强”工作推动金融机构结构不断完善。深化与大湾区、长三角的金融合作,支持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来昌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总部、专业子公司、区域性中心、功能性总部、研发运营机构。支持新设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设立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支持设立区域总部、支撑服务机构等保险区域功能中心和保险经纪、保险销售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支持银行、保险行业在我市成立行业协会。对跨县(区)迁移的金融机构,相关财税利益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落户南昌的境内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7、,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新设立或从南昌市外迁入的银行、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证券、期货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条政策重叠的,同一机构按照“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二)打造区域要素市场中心做大做强红谷滩全省金融商务区,搭建核心承载区。加速推动中央驻赣金融监管部门搬迁至红谷滩区,吸引金融机构落户核心承载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支持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做大做强,
8、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业务规模。推动红谷滩企业上市孵化园区发展,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及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快境内外上市。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支持,探索发展碳交易中心。对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情况给予相应奖励,每完成本年度单项指标的,奖励30万元,每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新增1家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展示并取得其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2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红谷滩区、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三)打造金融支撑中心大力发展金融数据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金融保障中心,探
9、索寻求金融合作交流中心入驻南昌。鼓励新设立或新迁入资金业务专营机构以及特色金融业务事业部和经营性机构。对新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支付清算中心、资金拆借中心以及从事财富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相关业务的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条政策重叠的,同一机构按照“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四)推动数字赋能金融大力引进和集聚国内金融机构科技信息部门、子公司或区域性总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规模的互联网、大数
10、据风控和征信机构等企业的子公司或区域性总部,支持金融科技公司以及其他为金融科技提供技术创新和孵化支撑的数字技术应用公司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各县V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五)构建良好金融生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持续做好非法集资重点案件的风险处置,健全涉金融风险网格化治理机制,激活风险防控的基层“神经末梢”。时刻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风险苗头,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1、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V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四、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六)促进贷款规模持续扩大搭建平台开展产融对接,进一步推动银企信息共享。鼓励驻昌银行争取总部信贷规模倾斜,扩大供给总量、盘活供给存量、提高供给质量,加大对南昌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及有效资金投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投放,扩增量、稳存量,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引导驻昌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增加对小微企业(企业类别按国家政策导向逐年调整)的信贷资源配置,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以精准有效的信贷增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每季度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完善金融
12、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依法依规促进财政性资金存放动态分配调节和金融信贷服务功能的联动,按照驻昌银行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度,对申请奖励的信贷投放力度大、服务小微企业成果显著的前10家银行机构给予通报和奖励,奖励标准为获奖行当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监管口径)乘以0.1%(单家银行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金专用于对行内普惠贷款客户进行贴息补偿。(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七)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积极推动险资入赣,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民生改善、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等重点领域创新保险产品。发挥创新示范园区引导作用,形成园区企业与保险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保险供给端与需求端
13、的信息互通,提升保险产品的投保面、覆盖面,为产品创新提供路径。提升保险融资征信水平,加大风险分担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功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从保费收入、保费增速、赔付情况等维度进行考核,对服务创新成果显著的保险机构给予通报和奖励。对成绩显著的前5家保险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A)全力保障产业发展携手金融机构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对VR、电子信息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支持力度,助力南昌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世界级VR中心。鼓励金融机构加
14、大对我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接我市“4+4+X”产业体系,突出对电子信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及绿色食品三个千亿级别产业的金融保障,加强对航空装备、虚拟现实等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产业链带动效果突出的核心企业给予强力支持,对我市“5020”项目、战略新兴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给予融资融智服务。对保障我市产业发展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突出贡献奖”5名,以市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五、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九)深化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紧紧围绕我市“4+4+X”产业体系布局,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
15、遇,充分发挥沪深北交易所江西(南昌)基地专业服务作用,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建设上市孵化服务中心,加大本土企业培育力度,为企业发展上市“选赛道、定板块”。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为我市数字经济企业量身打造上市路径。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高效审批、办理、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确权、产证办理、环保审批等各类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不断壮大资本市场“南昌板块”。对推进我市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融资等工作成效突出的驻昌证券机构给予通报和奖励。对成绩显著的前5家证券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
16、在沪深北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IOOO万元的奖励。其中:(1)拟上市企业在券商等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改或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100万元奖励;(2)企业获得江西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受理函的,给予100万元奖励;(3)企业首发上市申请文件被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奖励;(4)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的,给予400万元奖励,在科创板上市的,另给予200万奖励。对在香港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含红筹和VIE架构模式),募集资金净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并汇回我市的,按募集资金净额的4%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我市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展示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西联合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