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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13、河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 (2017-2019)(冀发改法规2017864号)公法与私法公法与私法l就法律调整而言,凭借国家权力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为公法;国家不直接介入,由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行决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为私法。 l公法中实行法定原则,公法规定不得被私人约定所变通;私法中既实行法定原则,也实行约定原则,若是强制性规范,法定优于约定,若是任意性规范,约定优于法定。公法关系中的行政权力是不能放弃的,但行政相对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私法关系中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
2、但以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限。履约罚则履约罚则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履约罚则履约罚则 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