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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2022年区经济信息委对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以下简称技改扩能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修订后的内容,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作如下解读。一、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助推璧山工业转型升级,区经济信息委于2021年6月印发了技改扩能实施方案。自2021年6月印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切,站在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意见,为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技改扩能实施方案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
2、发展中的作用,区经济信息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渝府发(2018)56号)等文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技改实施方案(修订)。二、主要内容技改实施方案(修订)主要包含支持对象及条件、支持方式、项目申报与审核3个部分。(-)支持对象及条件一是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军工企业)实施的技改扩能及节能(不含土建部分)项目,但不包括资源型及能源型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包括:企业申报且通过区级审核的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投资类项目,以及数字化车
3、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企业上云认定类项目;企业年度内投资额高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其他技改扩能及节能项目。二是在重庆市璧山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三是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四是企业实施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璧山区产业定位,有项目核准、备案及公司董事会决议投资的证明文件及依据,且投资项目必须报统。五是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年度同比增幅均不得低于5%o六是申报节能技改项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年度同比增幅不作要求。七是企业须填报市经济信
4、息委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和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八是申报项目未获得区级同类别财政资金支持。(二)支持方式一是对已完工的项目实施事后补助。二是对获得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审核,并按以下方式给予补助:1.对获得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投资类项目:以市级补助金额按10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50万元;2.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项目:以市级补助金额按1:0.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3.对绿色工厂、中小企业上云认定项目:以市级补助金额按10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4.对本方案“1
5、1款”中未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投资类项目及本方案“1.2款”的其他投资类项目实行差异化补助:对一般技改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对智能化、数字化、工业互联网及节能项目按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5.每个企业年度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如因年度项目多、投资额大造成专项资金不足,按项目计算补助资金总额与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比例,分摊到所有项目。(三)项目申报与审核一是从2021年起,项目实施单位对上年度已完工项目按附件所列清单规范编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在当年3月底前直接向区经济信息委申报。二是由重庆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税务局等单位组成项目联席会议,负责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工作,日常工作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三是为确保项目审核公平公正,参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审核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投资额进行核实。四是项目审核工作完成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无投诉、举报的项目完善补助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