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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X校字(201X)20号关于实施“中职+自设专业”培养模式的办法为鼓励各学院多渠道、多途径开展人才培养,探索中职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对接的现代职业教育改革,更多地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应用技术技能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中职+自设专业”的培养模式。为更好地开展各环节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中职+自设专业”模式(一)“2+2”模式:学生完成前2年中职学校学习后,进入我校相关自设专业学习2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我校自设专业专科学业证书。(二)“2+3”模式:学生完成前2年中职学校学习后,进入我校相关自设专业学习3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我校自设专业本科学业证书。二
2、、基本条件(一)签订合作协议。为确保“中职+自设专业”模式的顺利实施,对接专业所在学院应与合作方(中等职业学校或教育机构,下同)就合作形式、学制、学费、招生与学籍管理、教学计划、课程教学与成绩管理等方面做出安排,经学校审查批准后签订书面正式协议。(二)建立管理机制。对接专业所在学院与合作方应建立管理协调机制,设立对接工作小组,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统筹管理与推进合作事宜,包括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衔接、师资合作交流、双方联络沟通、具体问题协商和实施方案落实等。三、招生与学籍(一)合作方负责中职招生,明确“中职+自设专业”的性质、内涵与优势,负责办理学生录取及中职学籍注册手续。按合作协议规定,学生完成前2年中职教育后,转入我校自设专业学习,我校负责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二)学生在中职学业完成时无意进入我校继续学习的,由合作方负责审查其毕业资格,核发中职毕业证书。四、学费由合作方和我方分别按照培养模式和学习年限,征求招生部和财务部意见后,确定收费标准。五、教学管理由对接专业所在学院与合作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分别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XX大学二。一X年四月十八日主题词:中职+自设专业模式XX大学招生部201X年4月18EfJ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