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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御泉I1.1.C地块-2016008国侑御泉山C地块别墅部分园林:R观工程施工合同甲方I吉林省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黑龙江逑麻绿化公司签订日期:2016年8月8日第一章本协议双方:发包人(甲方):吉林省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黑龙江瑞泽林绿化公司双方依据G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包人及承包人经友好协商,就长春市国信御泉山C地块别信部分园林景观工程,达成样看法。兹订立协议如N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国信御泉山C地块别翠部分园林景观工程1.2工程地点:长春双阳区长青马路16公里旁1.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3.1
2、 按发包人供应的图纸和清单内容,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并能投入实际运用,包括全部图纸及清单中包含的项目施工,以及为完成图纸及清单项目所需的表面及隐藏的工作,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各项标准,包括但不限如御泉山C地块散水台阶、园区内主次道路、小品城观、土方堆坡造型、整理绿化用地、回填种植土30(自然密度体积)、乔潴木及地被种植、草坪铺植、配套水电等及图纸显示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杂土换好土、施肥、浇水、支掾、养护等及苗木栽植相关内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苗木报价中。1. 3.2帮助发包人二次深化图纸。1.3.3 如需办理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检测、验收工作,由承包人负贡,费用由承包人担当。1.3.4 招标图纸、1:程量清
3、单和I:作范围描述的内容等(及承包人负责办理完毕政府及相关部门聆收合格手续,出具聆收合格证明文件且担当费用,如有),均为本工程承包范凡合同文件中所描述的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参阅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包括投标须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及内容。承包人须为工程妥当地完工及履行其在合同内所负的责任而供应一切设施,除合同另有说明外,全部费用须由承包人负责。除另有指令及规定的主要物料、配件、构件及设备外,尚应供应工程施1二中及安装工程正常、平安进行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I:作及所需劳动,无论此等工作是否详列于本合同文件中。发包人有权依据须要
4、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做出调整,而承包人无权调整任何内容:发包人做到提前通知承包人,而不需向承包人做出任何说明工作或赐任何经济补偿,2、工程价款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肆佰叁拾“寿拾登元捌角柒分(4,300.(H1.87元),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方式以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包安装、包质量、包平安、包组用、包文明施工等全面的承包方式。本合同中的固定除合单价不因政府规定及物价变动等任何缘由而调整。本合同综合单价中的人、材、机不因政府规定及物价变动、税金变更等任何缘由而调整,本合同清单单价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时引用。合同价格是乙方供应、完成、履行一切在合同条件和补充协议文
5、件所显示、描述及要求的责任、义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施工费、人工费、材料宽(含主要材料、协助材料、材料检验)、机械费、设备费、制作加工、保管费、运输型(含产品交付及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卸货、堆放等费用)、安装费、分包协作管理费,按甲方要求的成品爱护、保洁费,全部措施费、现场协调、现场协作验收、全部检测、检验、施工场内外道路、环保城管、市容等费用,维护费、管理费、安保费、保险费、文明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费用,因乙方及产品问题引起的修理或退换货、技术指导和培训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内容而须要的一切贽用由乙方担当。3、此工程不计取二次搬运费及冬雨季施工费。4、合同工
6、期第一阶段期为30日历天,其次阶段期为50天。2016年8月IO日进场施工,第阶段(示范区)期2016年9月20日皎工,其次阶段(非示范区)期2016年10区10日竣匚除受总工期约束外,承包人尚需受到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限制节点约束,如无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则施工进度限制节点遵照发包人指示。具体开、竣工时间、工期和施工节点完成时间如有调整,依据发包人的指令为准,引起工期变更的依据本合同文件对工期的规定执行。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确定或调整合同工程分批开工,并分别确定开工和完工日期,承包人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5、付款及结算方式5.1付款:无预付款,经甲方认可后按月进度60$支付,工程竣工
7、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预留离质保金,10%可抵房。5.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依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合格竣工工程量进行调整,若实际合格施工工程内容和清单描述的内容不同,则单价按本合同文件中相像项的约定进行确定:清单中为暂估价的项I,在施工前,承包人报价,发包人审核。5.3工程量须要在施工期间进行计量的(如整形、移植、隐藏工程等),施工期间双方应做好计量工作,结算时凭双方签字确认的计量单予以结算.因承包人在施工中没有通知发包人计量,造成现场1:程虽无法让量的责任由承包人担当,其1:程虽不予确认或以发包人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8、计量。5. 4工程结算:5.4. 1工程结律造价由甲方认可的竣工工程量乘以清单综合单价加变更及签证组成。5.5. 2本工程的养分土及堆破造型部分按自然密度体积结算。6.绿化结算额的10%及其他结算额的5$作为保修金,其中绿化部分10%质保金在保修期内支付方式为满一年质保期后支付5%,满三年后支付剩余5%质保金:其他质保金为质保期满2年次性支付。保修期为乔木3年,灌木2年,草坪2年、宿根花卉为2年,水生植物为1年,应季花卉为栽植当季1个自然生长期(软景养护期具体详见清单),土建为2年,水电为2年,防水工程5年,其他未提及到的按国家或地方规定执行,否则均为2年,乙方移植、更换后的苗木按以上保修时间
9、重新计算,保修期自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且交付发包人运用之日算起,保修期内无任何问题或完成相应的保修责任后,在保修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修金(发包人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发包人代为修理费用及因承包人责任导致的由发包人支付的第三方费用,保修金不足的部分由承包人接着支付)。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要求:保证植物质保期内成活,如死亡包更换,土建、水电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天内予修理和更换,如逾期未处理完毕,甲方可托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乙方负责并担当。7、承包人保证其所完成的工程质量等级不低于按现行工程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质量等级。承包人保证其所
10、完成工程通过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以及发包人的各项验收,符合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规定要求。如有须要相关部门验收的部分,及政府及相关单位验收条件不符的以政府及相关单位实际要求为准,承包人负责办理完毕政府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手续并出具合格的验收证明,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8、承包人承诺在施I:过程中将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及长春市建委颁布的长春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法及本合同附件执行,做好文明施工和平安生产工作,由此造成的发包人信誉上或经济上的损失,承包人担当全部责任及赔偿。9、本工程施工用水、电需承包人自行接驳,水费按结算造价的2%。计算,电费承包人单独挂表计量:,电费向电表管理方缴纳
11、,水费在结算时在结算金额中扣除,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担当。10、承包方应以发包方建立的临时设施费用进行分摊:如道路、卫生间、发包方办公室、临时围挡等工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扣除。11、因此工程为精品工程,为保证最终景观效果,决不允许承包方以任何条件和方式调整任何苗木品种或规格,除发包方认可的特殊状况外,发包方不会对承包方做出的擅自更改出具相关设计变更。如承包方擅自加大苗木规格或增加苗木数量,视为让利,发包方不会为此增加任何费用。如工程施工完毕后达不到施工图要求的标准,结算时不计取、不支付不合格部分工程价款。12、全部及园建相关的面材,必需严格依据发包方己确定的样板进行选购及施工,如结算
12、时发觉及双方确定样板不符的状况,除进行相应的扣款外,还应担当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13、本合同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相互说明,互为补充及说明。其组成如下:本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招)标或议标文件和合同履行期间往来函件: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图纸:工程贵消单:单价分析表:如依照上述文件无法做出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说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状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条件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14、合同签订完毕,发包人向承包人供应施工图。15,双方约定,承包人授权位置为承包人代表(电话身份证号内:),担当项目经理工作,非
13、上述授权人,无权处理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如因工作须要,承包人可再授权其他负责人,承包人应出具授权托付书。16、双方约定,发包人授权吴宪为发包人代表(电话:),任项目经理,同时授权姜维_(电话:)担当现场管理工作,非上述授权人,无权处理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有关事宜。17,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供应符合发包人数量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如需发包人代为晒图,则费用由承包人支付。18、双方约定,发生零星用工时,人工费单价力工按150元/天、技工按200元/天计取。本约定的日工资为按I:地实际作息时间需支付的工资,不再计取税金外的任何费用。19、双方约定,合同履行中有效的印章样式如下:发包人
14、(盖章):承包人(盖章):20、工作界面20.1 及本工程有关的、及主体程有关的协助程由承包人自行担当。20.2 及主体水暖、电气专业交叉时,承包人有义务和主体施工方进行协调,也有义务将管道进行绕行,无论什么缘由造成承包人所担当:程不符合规范、规定、技术或图纸等及其他要求,均为承包人责任。20.3 如木合同工程未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按本合同文件有关约定执行。21,履约保证金的保管及支付21.1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C21.2 发包人对履约保证金的权益只是保管性质,并没有投资使其增值的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21.3 3合同执行完毕
15、,程按合同约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且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21.4履约金在退还时承包人需出具保证金收据。第二章1 .定义1.1 承包人指依据本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被发包人接受、承包并实施本专业工程、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合法继承人。在行文上有别于“主承包人工“总承包人”、“指定分包人”、“其他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工1.2 主承包人指负责实施本项目土建工程、并为专业承包人、独立承包人以及部分甲供物资供货单位供应协调股务的施匚单位。1.3 总承包人指负责实施本项目土建工程(或连同机电工程)、接受发包人指令及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匚程合同、并为独立承包人以及部分甲供物资
16、供货单位供应协调服务的施匚单位。本合同文件中的总承包人及政府管理部门发出的许可文件中的总承包人(或总承包单位并不肯定相同的含义、职责、地位。1.4 其他专业承包人指及本专业工程承包人地位相同、担当并实施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1.5 其他承包人指除本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外的其他全部的施匚单位,包括主(总)承包人。1.6 指定分包人指在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选择确定、并指令由总承包人及其签订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集位。总承包人对于指定分包人的管理职贵犹如对自己选择确定的分包人行使管理职责一样,惟指定分包合同的解除和指定分包人的更换必需得到发包人的书面同意。1.7 独立承包人指负责实施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或本项目需及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