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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1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招商工作要求,强化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力度,充分调动全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加快招商项目洽谈、签约、落地进程,努力营造出“全民招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第一类为县洋管委、县发改局、县招商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旅游局、菜园镇、竦山镇、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共17家单位。第二类为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县审招办、县台办
2、、县外侨办、县工商联、县国税局、人民银行XX县支行共13家单位。其他类为除第一类、第二类考核单位以外的其他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省市属单位。二、考核内容第一类考核单位考核实际利用市外资金(外资、自贸区内利用外资)、招商服务质量、重点招商工作督评等内容。第二类考核单位考核招商服务质量、重点招商工作督评等内容。其他类考核单位考核招商工作实绩,具体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予以认定。三、考核评分标准1 .第一类考核对象评分标准。第一类考核对象综合得分二市外资金指标完成率+招商服务质量+重点工作督评+附加分。具体评分标准为:(I)市外资金指标完成率60分,招商服务质量20分
3、,重点工作督评20分,详见附件U(2)附加分为50分,包括超额完成市外资金指标25分和招商项目质量分25分,其中招商项目质量分具体为:引进总投资1亿元至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每个加10分;总投资3亿元至1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每个加20分;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每个加25分。对引进总投资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重大招商项目或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酌情加分,最高50分。以上项目须为当年新增项目,增资、扩建项目不加分。加分起算时间为企业工商注册后,单个项目符合多项加分因素的,限报一项,不累计加分。2 .第二类考核对象评分标准。第二类考核
4、对象综合得分二招商服务质量+重点工作督评+附加分,具体评分标准为:(1)招商服务质量80分、重点工作督评20分,详见附件1。(2)附加分为50分,包括市外资金引进得分40分和有效招商信息得分10分。其中市外资金引进得分具体为:引进总投资IOOo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每个加20分;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加40分。对引进总投资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酌情加分,最高50分。以上项目须为当年新增项目,增资、扩建项目不加分。加分起算时间为企业工商注册后,单个项目符合多项加分因素的,限报一项,不累计加分。四、考核指标说明1 .市外投资项目认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主体必须是舟山市行政区域范围之
5、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市外单位投资的项目以投资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认定,市外个人投资的项目以投资者的身份证认定。下列项目不列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1)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2)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旅游、商业地产开发项目除外);(3)在县内仅因名称、办公场所变更工商登记的项目;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项目,已注销注册登记的项目等;(4)各考核对象未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项目或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项目。2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数据认定。实际利用市外资金包括实际市外注册资金和市外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凭企业银行入账单、企业资信材料、股东出资证明、税务部门凭证等有效出资证明以及县统
6、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本年度累计投资额认定。各考核单位需按照“一个项目(企业)一档案”,“到位一家,上报一家”的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金单位凭证。3 .多个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招商项目在洽谈和落地过程中由部门和乡镇多个单位共同实施完成的,原则上以项目引进方和落地方按照6:4比例(具体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将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按比例分别计入各自招商业绩。同一个项目的实际利用市外资金不得重复计算。4 .招商工作联络员职责。第一类、第二类考核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招商日常联系工作,联络员一般由中层业务科长担任,主要承担同领导小组
7、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报表和招商情况,协调推进招商项目洽谈、审批、建设进度,为外来投资商提供便利的投资咨询、政策解释等服务,邀请客商参加招商活动,配合做好其他招商相关工作等。五、考核组织实施1 .组织机构。考核实施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2 .招商指标任务分解。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里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结合各乡镇及部门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各单位考核指标和任务,经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下达至各考核单位。3 .考核安排及程序。考核期限为每年的1月一12月,在次年的1月底前完成,实行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1)第一类考核单位每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
8、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各考核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单位该季度招商引资在谈项目、在建项目等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备案的投资项目,不能作为年度考核内容。(3)年终,由领导小组会同县督考办成立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考核单位对照考核要求,在每年12月底之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单位年度招商引资总结自评材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形成初步意见,报考核工作组审定。六、奖励办法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其中,第一类考核单位:一等奖
9、1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20万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15万元。第二类考核单位:一等奖1名,奖励15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0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其他类考核单位考核奖励办法参考第二类考核单位予以奖励。获奖单位可将奖励资金用于招商业务。每年评选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当年引进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经领导小组认定后,视情予以重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XX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2. XX县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进展情况表3. XX县招商引资重点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1XX县招商引资目标责
10、任制考核评分表一、第一类考核单位序号指标分值赋分标准1招商目标任务分市外资金指标完成率60实际利用市外资金指标完成进度,按比例赋分。2招商服务质量20对外来企业在投资咨询、实地考察、政策扶持、审#力度,对全县重大招商项目洽谈、评审等环节配合限单位招商项目服务联系单办理情况、各单位招商联绛分)。3重点工作督评20根据年初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责任分解文件,每季度弄况进行督查考评,每季度基本分为5分。4附加分超额完成市外资金指标25按超额比例赋分,超过年度指标50席以上的为25分。5招商项目质量分25引进总投资1亿元至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每个加1至1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每个加20分;总投资10,目,每个
11、加25分。对引进总投资超过15亿元人民可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举目实行“一事一议”,酌情加分,最高50分。注:新引进项目须是当年注册落户到XX,并有注册资金到位的项目。XX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二、第二类考核单位序号指标分值赋分标准1招商目标任务分招商服务质量80对外来企业在投资咨询、实地考察、政策扶持、审批度,对全县重大招商项目洽谈、评审等环节配合情外位招商项目服务联系单办理情况、各单位招商联络员2重点工作督评20根据年初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责任分解文件,每季度对进行督查考评,每季度基本分为5分。3附加分市外资金引进40引进总投资IOOO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每
12、个;元以上的项目,加40分;对引进总投资超过5亿元商项目,酌情加分,最高50分。4有效招商信息10对招商部门提供有效招商信息,并促成项目签订意向目信息加5分。注:新引进项目须是当年注册落户到XX,并有注册资金到位的项目。附件2XX县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进展情况表报送单位:送时间:序号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所在地投资来源地合作单位市外合作方市内合作方附件3XX县招商引报送单位: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项目地点合作单位投来市外方市内方填报人:XX县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2为了调动全县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镇、县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推动全县招商引
13、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相关人民团体、县级派出机构、相关双管单位。二、考核内容各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承担招商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考核机构人员配备、月报表报送、招商信息报送情况、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及资金到位情况。三、考核方式加大过程考核、加强平时考核,由过去的“重结果”型考核,向“过程与结果并重”型转变。对招商引资单位采取周统计、月督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方式考核。周统计:每周五12:OO前,各单位将本周内的工作动态、招商信息、对接洽谈情况、签约情况及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以简要的书面形式发“XX县招商
14、工作群”,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报送信息,便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调度。月督查:通过现场查看、重点项目抽查、电话调查等形式,由县商务局会同两办督查室、县考核办,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核查。季通报:根据各单位每季度的项目进展情况、到位资金情况,结合督查情况,商务局分别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对上季度工作进行评分和排名。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在全县范围内以正式文件进行通报。半年小结:根据月督查和季通报情况,提出上半年招商小结,总结成绩,重点分析项目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对应措施,为做好下半年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半年工作情况,对超额完成半年度招商(到位资金)任务在全县排名前
15、3名的每个单位给予2万元的奖励,招引重大产业类招商项目且完成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的奖励,注册1户外资项目给予招引单位2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奖金的50%奖励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意见由商务局在7月上旬提出,报县委、政府同意后,资金由财政局予以列支。年终考核: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同步进行,核查各单位月报表报送、信息报送、资金到位完成、外资项目引进情况,结合前三季度通报、奖加分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对招商年度综合排名全县前3名每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后半年引进的重大产业类且到位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半年度标准予以奖励,外资类项目在前半年注册后完成到位资金任务的奖励5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奖金的50%奖励给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o奖励意见由商务局在次年2月底提出并报县委、政府同意后,资金由财政局予以列支。项目引进人为个人时,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