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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法律硕士法理学必背题目国配法做成击:S1125O4、傅述费本主义法的桥点.答:资本主义法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是与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因此.资本主义法表达和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芨和意志。与前资本主义法相比,资本主义法具有以下符点。1 .维护以剥削展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2 .维护资产阶级代议制玫府。资本主义法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作用主要表达在通过法律手段保证代议制玫府的有效运行,具体表达在三项制度中:(1)政党制。(2)普选制。(3)分权制。3 .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8、传述社会主义法的抬点.答:1.阶级
2、性和人民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不仅反映工人阶级的意志,而且表达了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属于人民和爱国者范畴的阶层或集团的意志。这种统一将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开展而日益趋于1.致。2 .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一方面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意志的有形表现,另一方面也是自然和社会客观规律的表达,实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3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社会主义法消除了权利和义务的结构性别离,公民既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4 .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5 、筒迷法的标准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区别。答:(D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法的标准作用是基于法律的标准性特性(
3、法的主体局褂是法律标准进行考察的,印根据法是一种调整人的行为的标准这一根本领实。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法的标准作用的时象是人的行为,这里的“人”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和社会组织。法的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印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社会化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法规所调整的对象)。(3)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法的标准作用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法都具有标准作用;而法的社会作用则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异。(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这是由两者的考褰基点不同所决定的.标准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
4、会作用则是标准作用的目的,标准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标准作用的前提是公布法律,即把法律规定告诉人们,法就能发挥标准作用;而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被运用、被实施.通过人们的法律行为或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从而实现其社会作用。前者是在静态中发生的,后者是在动态中发生的。Ik筒迷法在当代杜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构中的作用.答: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在构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2)法通过确认并保障正义标准的实现,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3)法可以为诚信友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
5、环境(4)法为激发主体的活力创造制度条件(5)法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保做(6)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开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14、简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将征.答: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标准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1.整体。法律体系具有以下特征:1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本国法律标准构成的体系,而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缝。2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即它只反映一国目前正在生效的法律状况,而不包括本国历史上已经宣布陵止的法律,也不包括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公布,但还尚未
6、生效的法律。3 .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标准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或称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4 .法律体系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15、倚述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的区别和联系.答: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区别是明显的:(D二者性质不同,法学体系寓于思想范畴,法律体系则是由一国现行法律标准构成的体系,属于标准体系。(2)二者的范围不同,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大得多,法律体系以一国的现行法为限,而法学体系则可以包容对全部法律现象的理论.历史、比较分析等研究的结果。(3)法律体系与国家主权密切联系,是国家主权的一柠表现形式,而一国的法学体系虽然总是以本国现行法律
7、的理论和实践为重点,与本国的法律体系联系紧密,对应性强,但是它同时具有谿国性,与多个国家的法学体系之间具有相同性或相通性,相互间可以学习、交流和借饕.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也有密切的联系:(D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健立的前提和基础.构成一国法学体系的主要内容。(2)法律体系的开展也是法学体系开展、完善的推动力量。(3)法学体系的开展也会促进法律体系的开展完善。16、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时一国现行全部法律标准所作的分类。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梯门的补充标准.18、法律源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
8、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标准。20、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成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21、筒述法律原则和法律视见的区别.答: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标准,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困、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标准.(D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2)
9、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滑诲面和抽象性,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3)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千一部法律之中。4)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刖作出裁决。法律规则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局部,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0但另1.方面,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制度、
10、标准中必不可少的局部,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根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缺乏与局底,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裾。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筋比制度的全衡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22、简述法律原则的和类答:1.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2 .根本原则与具体原则,按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厦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根本原则和具体原则。3 .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23、传述法律渊
11、源的概念和分类.辱:法律渊源通常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标准的创制方式和外都表现形式,如宪法、法律、法规、判例、习惯等。法律渊源多种多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D根据法律标准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律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的为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为不成文法渊源。(2)从法律渊源与法律标准关系的角度,可将法律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律标准、法律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律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律标准、法律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4)根据法律渊源
12、的相对地位而分为主(渊源与次要渊源.在法律实践中,法律渊源最主要的分类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24、简述法律的一般分类.答:(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这是按蹙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对法建进行的分类。(2)实体法与程序法,这是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的分类。(3)根本法与甯通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而对法律的分类.(4)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的不同时法律所作的分类。(5)国内法与国际法,这是以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25、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2
13、6、简述对法体实荒的评价标准.答:(D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蹙授权性标准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标准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就法者的法律责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玫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的提尚或提高的程度;(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玩进行比较的可比性研究;(6)社会群众对社会生活中平安、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
14、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本钱与收益的比率。27、传述执法的概念和将征.答:广义的执法是指1.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与司法等比较,执法主要有以下特征:(D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所属的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及人员。(2)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执法是以国家名义村社会实行全方位的组织和管理,它涉及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3)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执法行为虽然是双方或多方的行为,但仅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决定而成立,不需要行政相对人
15、的请求和同意。(4)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执行法律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全面组织和管理的一项权力,又是国家行政机关所应当承当和履行的一种职责。28、传述执法原则中的依法行政原则.答:亦称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执法领域的具体表达,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最高准则。其含义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全部行政管理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具体来说,第一,执法的主体合法.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越权违法,越权无效。第二,执法的内容合法。执法活动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采用的具体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三,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步骤、顺序以及时限进行执法,不得任意改变、省略和超越。坚持这一原则的理由在于:首先.指导国家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管理。其次,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29、简述司法的概念和傅征.答:司法又祓称为“法的适用”或“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它的主要特点是:(1)司法的被动性。行政权在运行时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