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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规范标准-2-1.4 适用范围-2-1.5 工作原则-3-1.5.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3-152统一指挥,分级响应-3-1.5.3 加强联动,大力协同-4-154快速响应,科学处置-4-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5-2.2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5-2.3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5-2.4 一般辐射事故(四级)-6-3组织机构及职责-6-3.1应急组织体系-6-3.2.1 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9-3.2.2 区辐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9-3.2.3 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
2、位职责-10-3.2.4 辐射事故各应急小组职责-12-4.1 信息监控-15-4.1.1 信息来源-15-4.2 预防工作-15-432预警信息发布-17-4.3.3 预警措施-18-4.3.4 预警解除-20-5应急响应-21-5.1 响应分级、启动和级别调整-21-5.1.1 响应分级-21-5.1.2 响应启动-23-5.1.3 响应级别调整-23-5.1.4 指挥权移交-23-5.2 信息报送与处理-24-5.2.1 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24-5.2.2 报告方式与内容-25-5.2.3 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25-5.4 响应流程-26-5.5 响应措施-28-5.5.1 先期处置-
3、28-552处置措施-28-5.6 夕卜部支援-29-5.7 应急监测-30-5.8 安全防护-30-5.8.1 原则-30-5.8.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30-5.8.3 公众的安全防护-31-5.9 通信联络-31-5.10 信息发布-32-5.11 舆情引导-32-5.12 应急响应终止-32-6.1 现场处置-33-6.2 善后处置-33-6.3 总结评估-34-7保障措施-35-7.1 资金保障-35-7.2 2物资装备保障-35-7.3 通信保障-35-7.5 制度保障-36-7.6 宣传、培训与演习-36-7.6.1 宣传-36-36-38-39-7.6.2培训763演习8.2
4、.2责任追究8.3 预案管理8.4 修订情况-39-附件一-40-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启动表-40-附件二-41-西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通讯录-41-附件三-42-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42-附件四-43-辐射事故处理结果报告表-43-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尽可能将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故结合临潼区实际情况,由临潼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0年6月11日
5、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2年2月1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3月2日起实施)(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X2011年5月1日起实施)(6)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膈射事故应急预案X2020年9月)(7)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1日起实施)(8)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实施)(9)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实施)1.3 规范标准(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2)电离辐射防
6、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3)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I1.215-89)(4)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5)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I1.55-2020)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临潼区行政辖区内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本预案中辐射事故主要指下列设施或活动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等辐射事故;(2)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
7、事故;(3)铀(牡)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4)放射性物质(除易裂变核材料外)运输中发生的辐射安全相关事故;(5)可能对西安市临潼区区域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辐射事故;(6)国内外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航天器在西安市临潼区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事件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可能对我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辐射事故,参考本预案执行。1.5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发生辐射事故后,优先开展人员抢救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依法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监测、监控
8、,建立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做好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常备不懈。152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一般辐射事故由临潼区辐射应急机构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较大事故临潼区辐射应急机构应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市级辐射应急机构,适时启动市级预案,按照预案分工组织应急处置;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应组织应急处置,及时启动省级预案,并在省或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组织应急处置。153加强联动,大力协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应急机构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委
9、宣传部、区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等部门组成,应急机构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应加强日常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根据各自职责,大力协同,共同做好突发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加强辐射工作单位应急工作管理,提升其辐射事故应对处理能力,建立有效的沟通衔接机制。并按年将辐射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部门年度应急演练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154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区政府持续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做好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的各项准备。当辐射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响应、及时上报、科学决策、合理处置、并做好信息公开和善后处理工作。本预案
10、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高效预警、快速反应,统筹资源、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2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把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重大辐射事故(二级)、较大辐射事故(三级)和一般辐射事故(四级)4个等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4)对辖区内可能或已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的航天器坠落事件。
11、2.2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 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2.3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11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2.4一般辐射事故(四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I)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12、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4)铀(社)矿伴生矿开发利用中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5)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1.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现场协谢组应急处置组.If1.3-1西安市小泄区整射小故应41机体聚一区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根据响应等级成立临潼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应急指挥部及各工作小
13、组组员如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副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日常工作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舆情应对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专家咨询组、现场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组长由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区现场指挥部队伍保障
14、II物资和装备设置资金保障指导协调应急处J1.应急处理完成舆情应对组图3-2西安市临潼区辐射事故现场指挥机构图3.2 职责3.2.1 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辐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指示、指令;(2)指挥区内一般辐射事故(四类)的应急响应、处置、救援、报告、信息发布与应急终止等工作;(3)负责外部支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对影响范围较大的辐射事故,决定采取有效的公众防护和处置措施;(4)审定向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上报的应急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信息;(5)指导、督促各部门及含辐射源的单位(企业)做好有关应急工作,对各单位
15、(企业)辐射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3.2.2 区辐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是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区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处理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故情况下协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1)组织实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与指令;(2)制定和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组织有关辐射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4)承担辐射事故报告的报送及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等工作;(5)编制应急响应总结报告。3.2.3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为:检查指导辖区内业务对口范围内辐射事故的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调动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