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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匏、消仍等功能的金融支付工具,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电子银行借记卡是由我行发行的记名借记卡,以下简称电子银行卡。第二章电子银行卡的种类第二条我行开办的电子银行卡按发卡的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堆位卡;按其依附关系可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制卡模式分为预制卡和非预制卡:按分为磁条卡和IC卡;个人卡又按持卡人群体不同分为金卡、银卡、普通卡、联名卡四种。第三条电子银行卡预制卡属于重要空白凭证。第四条电子银行卡的遨条卡没有使用期限,而IC卡的使用期限为10年。第五条电子银行卡卡号由18或19位数字组成,其中磁条
2、卡为18位,IC卡为19位,磁条卡卡BIN为62227hIC卡卡BIN为621728.其编排方法如下:B1.N码+自主编制代码+校验位6位+(11或12)+1第业务规定第一节电子银行卡开卡第六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籍人士均可开立个人主卡,个人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人员开立附属卡。同一个人在我行可开立同卡种个入主卡最多5张。个人主卡最多可开立8张附属卡。开立金卡的,按电子银行卡金卡业务的相关规定约束。第七条凡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团体可开立单位卡。同单位最多可申领单位生卡5张。单位主卡最多可开立8张单位附属卡。单位卡必须
3、由法人代表或负货人E面指定持卡第八条金卡、单位卡和银卡均可开立附属卡。第九条电子银行卡的开卡按实名制及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第十条个人主卡开卡由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办理:个人附属卡开卡必须由主卡持卡人本人办理:主、附属卡可以同名,但只限一张,其他的必须不同名。第十一条一个有效证件可同时开立一张IC金卡主卡和一张磁条金卡。金卡主卡由持卡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行营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立。持卡人本人通过电话或凭有效证件到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第十二条单位卡(含单位附属卡)可由法人代表或雎位负贵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基本户开户网点办理,亦可由单位授权的经办人办理,授权办理的
4、还需提供授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第十三条企业、单位可以代理其员工办理批量开卡,但雌位卡、金卡不能批量开卡。第十四条由单位批量代办开立的卡片,开立后处于待激活状态,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凭卡片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我行任一营业机构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第十五条批房开卡的卡片预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的倒数笫7位至倒数第2位(共6位);若该6位编码含有数字以外的字母或使用其他有效证件开卡,初始密码为“888888”。第二节电子银行卡的使用第十六条个人生卡具有存取现金、传账结算、消费、查询等功能,个人附属卡具有取现、消费和查询等功能“第十七条单位卡主卡具有转账、消费、杳询等功能,单位附属卡具有消费、查询等功能
5、。第十八条附属卡依附F主卡存在,其取现、消费等均使用主卡内的资金.第十九条电子银行卡存款允许凭卡或无卡存入,其中转账存入的款项默认转入卡的活期账户。定期存款可以现金存入和转账存入。第二十条IC卡电子现金圈存是从电子银行卡的活期账户或其它账户中转账支取款项,转入IC卡电子现金户,或者通过现金存入IC卡电子现金户。第二十一条IC卡电子现金圈提是指从IC卡电子现金账户转账支出款项,转入电子银行卡的活期账户。明提只有在销卡时才允许操作。第二十二条个人主卡的存取款按结算账户的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单位卡不允许办理现金存、取款;单位卡的转入款项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入。第三节电子银行卡卡内账户管理第
6、二十四条电子银行卡根据其不同卡类型的功能需要,配备不同的卡内账户,具体包括不限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等结.算账户,卡内账户受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约束,IC卡除具备上述账户外还增加一个电子现金户。活期账户可办理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业务;定期账户可办理人民币定期储蓄业务和人民币通知存款业务:电子现金户具有实现脱机消费功能。第二十五条IC卡电子现金户只能进行查询、圈存、圈提和消费电子现金户资金不计付利息、最尚余额为100O元。第四节电子银行卡挂失与解挂第二十六条临时挂失是指挂失人采取柜面、口头、电话及网银等形式办理的挂失,可在全省大集中系统内任一行(社)办理,办理临时挂失后不自动解挂。第二十七条临
7、时挂失需解挂的,个人卡持卡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卡片,在全省大集中系统内任一行(社)办理营业网点办理,个人附属卡可以由主卡持卡人办理;单位卡须到原开卡网点办理,单位卡可以委托办理。第二十八条书面挂失时指持卡人确认本人卡片已经遗失、被盗或已办临时挂失后采取柜面方式办理的正式挂失,可在本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3天后方可办理补发业务。第二十九条竹面挂失需要解挂的,持卡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挂失申请书回单联到原办理拈面挂失营业网点办理解挂手续,个人附属卡可以由主卡持卡人办理:雎位卡可以委托办理。第五节电子银行卡换卡第三十条我行电子银行卡换卡包括挂失换卡、损坏换卡及到期换卡。第三十一条电子
8、银行卡挂失换卡指电子银行卡的挂失补发,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到原书面挂失网点办理,其中单位卡可以委托办理,个人附属卡可以由本人或生卡持卡人办理。第三十二条电子银行卡损坏换卡,个人卡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其中单位卡可以委托办理,个人附属卡可以由本人或主卡持卡人办理.第三十三条电子银行IC卡挂失补发,其电子现金余额不补发;电子银行IC卡损坏换卡,IC卡的芯片损坏,电子现金户的余额以其办理补发后第20个自然日的主机记录为准,持卡人到柜面通过补登圈存方式将旧卡电子现金账户金额转入到新卡。IC卡芯片没有损坏,旧卡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可在补发时通过补登圈存方式转入到新卡。第
9、三十四条IC卡到期换卡,持卡人本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申请换卡或俏卡。IC卡到期后,除挂失、换卡、销卡之外,不能进行其他业务交易。IC卡附属卡到期之后,进行到期换卡,如果其主卡过期,则不能执行换卡。第六节电子银行卡密码挂失重置与修改第三十五条电子银行卡办理密码挂失业务后,即时重置生效。第三十六条密码挂失玳置与修改,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到我行任一营业机构办理,其中,个人附属卡可以由本人或主卡持卡人办理;雎位卡须到开卡网点办理,单位卡可以委托办理。第七节电子银行卡锁定与解锁第三十七条电子银行卡输入密码连续错误3次,系统将锁定银行卡,电子银行卡锁定不自动解锁。第三十八条电子银行卡解锁
10、由持卡人本人在省大集中系统内任一营业机构办理,其中,个人附属卡可由本人或主卡持卡人办理:单位卡须在开卡网点办理,可以委托办理.第三十九条解锁时需输入正确密码,如解锁密码连续错输3次则无法继续进行解锁,须到我行进行密码挂失处理。第八节电子银行卡冻结、解冻及错账冲正第四十条电子银行卡作为结算账户介质,电子银行卡冻结与解冻指电子银行卡卡内结算账户冻结与解冻,IC卡电子现金不予冻结.第四十一条电子银行卡冻结与解冻遵照结算账户冻结与解冻相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电子银行卡错账冲正,指卡内结算账户冲正,遵照结算账户错账冲正相关规定处理。第十节电子银行卡销卡第四十三条电子银行卡销卡,先销卡内子账户,再销生账户
11、,最后销卡介质:有附属卡的电子银行卡销卡,需先销附属卡:附属卡只销卡介质。第四十四条个人卡的销卡可在我行任一营业机构办理,单位卡销卡必须在开卡网点办理。第四十五条个人卡销卡需由持卡人本人办理,其中附属卡可以由主卡或附属卡持卡人申请办理:单位卡销卡可以委托办理。第四十六条个人卡允许现金或转账箱卡,单位卡只能办理转账销卡,销卡余额必须转入其单位基本账户.第四十七条电子银行卡俏卡可以持卡销卡或挂失销卡。挂失销卡,必须先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到期后凫挂失申请书客户联办理有关的销卡业务。第四十八条电子银行IC卡销卡时,其电了现金户余额必须为零。芯片可读,电子现金余额以卡片余额为准退还给持卡人。芯片不可读,则
12、电子现金户的余额以其办理销卡20个自然日的主机记录为准退还给持卡人。持卡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及销卡凭证到原销卡机构办理领取卡片电子现金余额。第十一节电子银行卡自动柜员机业务第四十九条电子银行卡可在本行Anf/CRS办理余额查询、积分查询、存取款、自助理财、行内转账、静行转账,密码修改等业务。第五十条电子银行卡可在他行有“银联”标识的TMCRS办理余额查询、取款、跨行转账等业务。第五十一条电子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境内每日取款总额不得超过20000元,境外每日取款总额不超过】Oooo元。第五十二条新开的电子银行卡默认不开通ATM转账功能,如需开通该业务需办理签约手续,持卡人办理签约时可以指定的转账
13、额度,最高限额50000元/日。第十二节电子银行卡专用对账第第五十三条对账簿不能做交易,只能办理银行卡内活期主账户交易明细进行补登业务,且可在柜面、自助终端进行补登。第五十四条对账簿作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持卡人凭电子银行卡、密码和身份证件即可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领取对账簿。但对账簿不做挂失处理,如遗失或更换,可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及密码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申请补发办理。第五十五条存盘卡折体户,不允许关联对账簿,关联对账簿需先收回存折;一张个人卡只能对应一个对账簿,附属卡不允许开对账簿,附属卡交易流水补登在主卡对账簿上。单位卡不允许开立对帐簿。第十四节电子银行卡业务收费项H及标准第五十六条电
14、子银行卡开卡时,需收取工本费。第五十七条电子银行卡按不同卡种收取年费(规定免收除外),年费在电子银行卡主账户中扣收。附属卡年费均在其主卡中收取。第五十八条电子银行卡换卡时,收取工本费(金卡、“9”字头电子银行卡及特殊情况除外3第五十九条电子银行卡书面挂失,收取挂失手续费。解除挂失,不退还挂失手续犯:挂失补发时,不再收取工本费。第六十条在我行自助设备取款不收取手续费:在境内外有“银联”标识的他行自助设备取款,按我行最新公布的收贽标准执行。第六十一条在我行自助设备查询账户余额不收取费用;在境内有“银联”标识的自助设备查询账户余额,哲不收取手续费:在境外有“银联”标识的自助设需查询账户余额,收取手续费。第六十二条在有“银联”标识的自助设备进行跨行转账,按我行的跨行转账业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收我项I1.及标准如干j变动,按我行公布的爆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