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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提高安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章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第三章职责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I
2、,将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并编制和收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综合部负责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复证培训工作。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审定并组织实施,主持开展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六条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综合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I,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3、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控制程序第八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第九条新从业人员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二培训教育的内容:安全法制、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第十条公司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
4、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通过综合测评合格后,方安排上岗作业。第十一条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第十二条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质量安全管理部主持对其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十三条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项目部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
5、规程;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防火、防毒、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琉散知识。第十四条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组织对新进入员进行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工、焊工等)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起重机械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综
6、合部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档案。第十六条外来人员(一)外来实习生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二)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等人员由接待部门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作好记录。第五章其它第十七条转岗、换岗及复工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在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第十八条“四新”教育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十九条日常教育培训(一)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现场考问、应急演习、安全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培训活动。(二)经
7、常性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所有员工应掌握应急救护、逃生方式和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三)遵守国家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四)各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剖析本单位及外部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五)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的定期考试:(六)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相关建筑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考试。第二十条班组安全活动(一)班组长应坚持每周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公司管理规章等内容的学习,根据所承担的作业内容、迸行防治安全通病的讲座并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二)班组在班前、过程中、作业后
8、安全活动的开展是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因此,班组长应重点抓好这项工作,并作为班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三)班组必须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做好各项安全活动开展记录,配合项目专职安全员在班组内开展提高劳动保护,文明标化水平,安全防护的活动,并认真负责地组织纠正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第二十一条安全文化建设各部门应运用多媒体、网站、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安全技术,开展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要求各项目部应建立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第二十三条相关/支持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四)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0号)(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监总局令第140号)(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条款为试用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