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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其方案的通知陵市府办发(2017)44号赣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医改办统一安排,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定于2017年8月31日24时启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精神,为保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启动并持续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
2、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国务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全国(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及省第十四次、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通过综合改革,深度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极大提高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二)基本原则整体推
3、进。坚持医疗、医保、医药整体推进,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分类指导。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探索创新。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借鉴先试一步地区成熟经验,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勇于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筒,建立符合实际、畅通高效的体制机制。(三)工作目标。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贡任、管理贡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到201
4、8年底,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有比较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F1.负责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市降至28%左右。二、主要任务-)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1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7年8月31口24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考虑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因素,药品加成率按20%计算。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5、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市(区)财政补助补偿10m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力争到2018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2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根据江西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将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取消药
6、品加成、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升人力消耗占主要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及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其中,通过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腾出的空间,80%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增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运用增补特异性调价项目、放开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受理审核创新类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等政策工具,实行“一院一策”,避免可能出现的政策性亏损。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考虑中医
7、诊疗技术的技术劳务成本,形成动态中医诊疗费用调整政策和标准,探索形成符合中药F1.身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3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设立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理、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投入。公立医院在用人控制数内的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人员经费补助范围。制定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办法。(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1 .建立决策监管新体制。市(区)政府以出资人资格分别组建本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会”),由政府主要负贡人担任主任
8、,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制定公立医院章程,医管会依据公立医院章程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医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卫生计生委,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2 .落实公立医院H主权。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民主管理,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逐步落实中组部、国家卫计委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哲行办法,公立医院院长按相关组织程序遴
9、选,医管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提名,按相关程序由医管会聘任。中层管理人员、各类工作人员由医院自主聘任。3 .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监督,实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信息公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年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2018年底前建立公立医院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4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医管会要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总会计师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
10、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公立医院负贡对内部科室和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要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三)强化医保支付和调控作用1 .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要求,加快实行以按病种付身为主,按人头付班、按床口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减少按项目付费。积极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
11、付费方式。2017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到2018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达到100个。整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设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自付线,自付线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区分医疗机构级别按标准差异化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普通门诊即时结报,设定个人单次、年度结报封顶额。强化医保对中医药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在医保中使用中医药制剂,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 .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口间手术术种和实施机构范围。取消治疗性药品的
12、自付比例,提高辅助性药品的自付比例。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杳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H班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将控费工作与医保支付挂钩。积极实施按病种定价收费。建设医保在线监控审核系统,实现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实时监管。2017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必须控制在10%以内。3 .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统筹涉农扶贫等资金,以市为单位,继续为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提高大病商业保险对贫困人群支付的精准性,进一步降低贫困人群个人住院费
13、用自付比例。逐步将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城镇职工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四)完善药品保障供应体系1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组织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可实行跨区域联合限价采购。严格执行每种药品剂型不超过3种、每个剂型不超过2个规格。在保证质量和不高于省级中标价格的前提下,实行最低价采购。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2 .实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14、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全面实行公立医院药品购销“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将企业实施“两票制”情况纳入药品监督管理检杳范围,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资格,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对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到追究相关人员贡任。3 .规范用药行为。对公立医院使用的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营养性药品以及抗菌药物实施重点监控
15、,每月在官网、院务公开栏等公开重点监控药品以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约谈违规处方医生。制定门诊次均班用和住院次均费用控制指标并纳入绩效考核。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放宽中药制剂使用限制,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中医药服务项目及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的临床应用。拓宽中药制剂的应用范围,在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获得批准的中药制剂在科研协作单位、重点专科协作组、医联体内部调剂使用。(五)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1.实行编制备案制和人员岗位总量管理。按照赣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重新核定公立医院床位数,参照省编委有
16、关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定编标准重新核定岗位总数和用人控制数,按岗位总数设置人员总数。实行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公立医院人员总数根据公立医院运行效率、病床实际开放数及实际利用率每2年调整一次。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同等对待。2.实行目标年薪制。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和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年薪标准由医管会制定,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等级由医院自主制定,实行年薪计算工分制,薪资由医院在工资总量内负担。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人均工资性收入可以达到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