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多淞在所殄隹些建筑信合管理大以专项资金修敛仓讲施若(参考格式)单位名称(盖章)(此页为封面)一、项目概况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下称区拆违大队)于2008年10月,根据芦编办(2008)10号文件和芦发12008)10号文件,成立区直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性单位,2018年3月我大队已成建制转隶芦淞区城管局,作为区城管局二极机构。大队设立业务室和综合办公室两科室,直属中队四个;涉农办事处中队五个,非涉农办事处派驻四人。大队共计在编30名正式队员,其中城管参公14名、拆违事业16名;现大队协管员60名,大队共计90人。(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大
2、队共计60名协管员,除留在大队30名,其余均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但所有协管员的工资等均由大队发放。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违法行为的巡控和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财政拨款255万元,协管员(劳务派遣)4.25万/人*60人=255万。(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保证正常的人员开支,支付60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年终考核奖励。(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大队协管队员的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作300元/月,专项补助100元/月、年终绩效奖金2400元的发放以及
3、各类社会保险的缴纳;按月结算.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我大队目前有60人协管员,每月支付60人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外,年终考核奖励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即12*200元=2400元。另外协管员每人每月的加班费400元及中餐费均由大队垫付,财政未拨款。(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我大队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规划日常工作,明确相关事项管理责任,查明问题存在及产生原因,责任到人、到事。四、项目绩效情况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绩效监控逐步扩宽,绩效自评全覆盖,保证人员正常开支及
4、每日巡查工作,逐步消除存量违建25万平米。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保证正常的人员开支,支付60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协管员4.25万/人。效益指标:存量违建和增量控制的工作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保证增量“零增长”,存量“负增长”,投诉回复办结率100%,支出完成率100%。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后续工作计划。(1)、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规范执法、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规范队员行为,提高全体队员业务能力。(2)、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加大对违法建筑的防控和打击力度,严格执行违法建设巡查监控和报告制度,切实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我区新建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坚决把一切新的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阶段,实现2020年零新增的工作目标。(3)、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巡查和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点项目各个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巡查力度,杜绝项目内新违法建设的生成,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服务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整体进程(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资金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规定及有关省市区财务制度的要求,对各项资金拨付有审批程序和手续,对资金的使用做到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