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探索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动全局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在我局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执法、普法等法治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升各项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三、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和担任条件(一)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公职律师是在党政机
2、关专门从事执法、监督、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我局公职律师履行本局法律顾问承担的职责,可以受局托,代表我局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具体包括:1 .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2 .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3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局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4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5 .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与本单位行政处罚工作;6 .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7 .参与有关法律知识普及、
3、宣传工作;8 .局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担任公职律师的基本条件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3 .具有公职人员身份;4 .事法制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累计不少于二年(含试用期)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5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6 .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三)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1 .公职律师享有的权利:(1)在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活动中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权利;(2)加入律师协会,享有律师协会会员权利;(3)参加律师职称评定;(4)参加政府法制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组织的公职律师业务培训;
4、(5)公职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担任公职律师的经历计入执业年限;(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 .公职律师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2)接受所在单位的执业管理,接受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根据指派办理相关法律事务;(3)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兼职及从事其他有偿法律服务;(4)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等除外;(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公职律师工作的管理机
5、构设置(一)我局医保监管科负责推进我局公职律师工作,与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负责公职律师执业管理工作,配合司法局的行业监管;组织实施公职律师培训和工作交流。负责人:*O(二)我局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不列为正式机构),具体负责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公职律师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联系电话:*。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局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协助公职律师办公室切实加快推动公职律师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公职律师依法维权、依法参与、依法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
6、其专业作用。(二)加强协调沟通,争取有力支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联系,获取支持和帮助,支持公职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法治工作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并按照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或予以奖励。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办理公职律师执业证书,不断充实公职律师队伍。公职律师办公室应当为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三)结合工作实际,提供工作保障我局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训以及开展执业活动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证书、缴纳律师协会年费、参与培训交流等费用,按照规定据实报销。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