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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沃县文化利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曲沃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科学高效,快速响应。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应急救援
2、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1.4 迨用范Sl本预案适用于曲沃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即曲沃县境内景区景点,文旅局直属文物保护中心、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等文化活动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酒店,艺术品经菅单位,文化和涨游经营单位以及在以上单位(场所)举办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中发生的影响社会安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1)自然
3、灾害事件。包括:气象灾害及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率故灾难。包括:旅游道路车辆交通事故;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滑道故障等特种设备事故;拥挤踩踏、触电、淹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火灾、坍塌等经营性事故灾害。(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旅游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件。包括:爆炸、自焚、暴力袭击等恐怖袭击事件;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等群体性事件;文物保护中心、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县级文物保护区域、文物保护点重要代表性文物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坍塌、石刻和史迹以及珍贵书籍等重要文物被盗抢、盗
4、掘、破坏、丢失或损毁等。1.5突发事件分级根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将曲沃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详细分级见附件2)。2.应急指挥体系曲沃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曲沃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组成。2.1专项指挥部蛆织机构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曲沃县文化和涨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助工作的副主任、县文旅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
5、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宗教局、武警曲沃中队、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防震臧灾中心、县全域旅游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曲沃银保监组、中国电信曲沃分公司、中国移动曲沃分公司、中国联通曲沃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根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曲沃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
6、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指挥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旅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文旅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7-5512627。2.2分级应对县文化和旅游专项指挥部按照响应级别,分别负责应对本辖区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一般以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涉及两个及以上乡镇的,由县级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2.3现场指挥部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时,县专项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县政府
7、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助工作副主任、县文旅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提高应急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由现场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有: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专家指导组7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各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2.3.1综合协调组组长:县文旅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做好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交通、电力、通信
8、、物资、器材、生活保障;及时向指挥部上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2.3.2抢险救援组组长:县文旅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局、县人武部、县交通局、武警曲沃县中队、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配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交通工具、通信设施等资源;收集汇总相关信息,组织技术研判;组织协调遇险遇难人员搜救工作。2.3.3医学救护组组长:县卫体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机构、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组织调配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协调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2
9、.3.4社会稳定组组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暴力事件紧急处置、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协调化解突发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负责核查涉险人员身份信息。2. 3.5宣传报道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及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及时发布应急救援进度、应急处置情
10、况,积极引导舆论。3. 3.6善后工作组组长: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曲沃银保监组、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工作。4. 3.7专家指导组组长:县文旅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职责:负责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集专家库中的有关专家加入专家指导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灾情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5. 风险防控(1)县文旅局应当协调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县内文化
11、旅游经营单位及活动场所可能引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辨识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2)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经营布局、装备工艺、人员素质、安全现状等开展隐患排查,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对现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明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采取的必要行动及事后处置内容。(4)文化旅游经营单位针对游客(顾客)应提前进行
12、告知所在区域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及逃生路线等内容。(5)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应当为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6)完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县文旅局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县全域旅游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工作。6. 监测和预警6.1 除患监测与研判县文涨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掌握人员密集场所、高
13、风险项目、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地质预警等信息,研判安全形势。当预判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较大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4. 2风险颈警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风险预警发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和风险提示级别划分标准规定。县文旅局应当及时转发上级文旅部门或县政府等发布的预警信息。4.3 预警发布4. 3.1预警发布主体县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分析监测信息,研判突发事件变化,根据会商结果,由县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制作,报县专项指挥部批准后以县专项指挥部名义发布预警,并向社会公布。5. 3.2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的
14、风险类别、提示级别、可能影响的区域、起始时间、注意事项、警示事项、警戒范围、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相关内容。6. 3.3预警发布和传播的形式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刊、传真、电话、网络、微信、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以及预警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的预警方式。必要时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接待的相关游客和员工逐人通知。风险提示应同时通报有关媒体。4.4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县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县全域旅游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县文化事业
15、发展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文化和旅游运营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2)防范控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人流量,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的人员,及时设置警戒区域,利用各种渠道告知游客(顾客)公众避险信息,防止事态扩大。(3)应急准备。县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应急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准备;向县专项应急总指挥通报并协调应急救援力量。(4)舆论引导。县文旅局应及时协调、配合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及旅游(出行)建议,公布咨询电话,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4.5 预警变更和解除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相关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当导致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危险因素和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具备解除条件,由原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行动。5.应急处置5.1 信息报告5. 1.1突发本件信息报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