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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围绕产业振兴推进全市财源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为更好推动产业振兴,提高全市经济发展含金量,促进 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围绕产业振兴推进全区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 (2022) 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 关于围绕产业振兴推进全市财源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 简称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一、方案出台背景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 更长时期我国经济这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全局”。自治区
2、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蔡丽新在2022年、 2023年连续两个年度全区财政工作会议上均强调要牢固树 立财源意识,加强财源建设。2022年,我市GDP972.16亿 元,较上年增长6.9%,较2016年增加453.94亿元,年均增 长1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20.91亿元,自 然口径较上年下降33.1%,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 24.4%,增速在全区排第13位,税收收入总量较2016年仅 增加1.91亿元,年均增长1.6%;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 2.2%,排全区第11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我 市税收收入规模偏小,税收收入占GDP和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比重偏低。
3、这说明我市的财政收入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不 匹配,经济发展优势没有转化到财政增收上来,亟待加强财 源建设,推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二、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产业振兴推 进全区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 88号)。三、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 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 标任务。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主要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一)打造促进财政可持续增收的现代产业体系。充分 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动产业振 兴实现新突破,打造促进财政可持续增收的现代产业体系, 为促进财政可持续增收
4、奠定坚实财源基础。一是推动现代设 施农业发展;二是推动创新引领工业突破;三是推动现代服 务业稳步提升。(二)健全不断培育壮大重点税源的经济发展体系。推 动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持续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培育壮大全市税源基础。一是支持县域 加快发展;二是强化重点园区建设;三是加速培育骨干税源 企业;四是提升税收社会共治水平;五是维护财税政策环境 公平。(三)构建产业振兴与财源建设融合共促的机制体系。 将财源建设与加快推动产业振兴紧密结合,与支持经济高质 量发展紧密结合,构建产业振兴与财源建设融合共促的机制 体系,持续推动全市税收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提高经济发展 含金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产业支持政策与财 源建设挂钩机制;二是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与财源建设衔接机 制;三是完善其他要素分配与财源建设协同机制。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财源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对 财源建设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严禁各地不顾财 力实际以财源建设名义盲目上项目、铺摊子。三是加强考核 激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财源建设工作考核 体系。市财源办定期对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园区开展 财源建设工作考核,对考核评价结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 行通报。解读机关:市财政局咨询渠道:0774-513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