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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保证股东利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XX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投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全过程实施的管理。第三条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过程介入和信息共享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形式,论证、审核、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的非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第六条投资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
2、要职责是:参与制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规划;主持制定年度投资计划;集团公司本部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子公司、事业部投资项目的审核、登记和监管。二、投资第七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例如:对外借款、股权、债券、商业票据、期货、委托理财、基金等。第八条集团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应各自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子公司、事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应按照XX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流程制定,并报经营管理部转呈投资管理部备案。第九条投资应符合国家、
3、地区产业政策,以及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第十条投资应经过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的内容包括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战略与效益、程序、技术与管理、法律、风险及其它方面的分析。集团公司本部投资可行性论证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子公司及事业部投资可行性论证由投资单位组织进行,投资管理部关键过程介入,收集相关信息并在审核时发表意见。可行性论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及可行。第十一条非投资类子公司对外投资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第十二条集团公司逐步建立、完善和管理集团内部投资信息网络系统,集团内逐步实现国家政策、市场动态、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共享。三、审核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采取审核制和备案制相结
4、合的方式。实行审核制的投资项目包括:(一)子公司和事业部年度投资计划以外的投资;(二)全资子公司、事业部单项累计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人民币(不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三)控股子公司单项累计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人民币(不含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四)子公司、事、业部的所有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包括办事机构);(五)集团公司本部投资的项目。上述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投资审核的内容:(一)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否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三)法律手续是否完善;(四)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可靠;(五)是否与企业投资能力相适应;(六)经济效益是否良好
5、;(七)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是否有保证。第十五条集团公司项目审核所需资料:(一)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二)投资企业经营者集团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意见;(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有关合同(协议)草案;(五)资金来源及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六)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七)政府的有关许可文件;(八)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能力等。第十六条审核程序。投资管理部在收到申报项目的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总经理或董事会讨论,投资管理部将审核意见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一次。项目审核结束后,项目资料入项目库。第十七条收到
6、申报项目的资料后,投资管理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初审,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审核。第十八条属需备案的项目,投资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经营管理部提交备案材料,经营管理部将备案资料转交投资管理部存档。四、监控第十九条集团内的项目投资管理实行投资、经营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投资单位对投资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集团公司指定项目监督人。项目监督第二十条经营管理部对子公司及事业部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帮助解决问题,协调关系。五、责任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意见行使职权,对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集团公司将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
7、责任。第二十二条对投资项目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企业资产流失、企业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投资项目因决策失误或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对投资项目的主管领导、负责人、监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集团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投资项目的审计监察工作。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把子公司及事业部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对其经营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六、其它第二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与补充由董事会决定。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