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字-2025-75号-关于对《伊利集团质量管理大纲》修订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伊利字-2025-75号-关于对《伊利集团质量管理大纲》修订的通知.docx(1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伊利字202475号签发人:潘刚关于对伊利集团质量管理大纲修订的通知各事业部、分(子)公司:为明确伊利集团质量管理部、各事业部及其生产厂、分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监督、促进各事业部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特对原伊利集团质量管理大纲进行修订,现下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主题词:质量大纲修订通知抄送:集团质量管理部、战略选购部、经营管理部伊利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2008年5月16日印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滑/制度名称伊利集团质量管理大纲制度编号Y1.JT/BF/ZG/06C/0发布日期2008
2、年5月16B路径主控部门集团质量管理部团集质量管理大纲伊起草:质量管理部审核:刘春海批准:潘刚实施日期:2008年5月16日第一部分质量宣言在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伊利集团创建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业绩,“伊利”已成为引领中国食品德业的闻名品牌,是消费者首选的乳制品品牌,这一切,离不开我们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离不开我们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不断进取和孜孜以求。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食品卫生、食品平安是我国政府和人民非常重视的问题,伊利集团是国内乳品德业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产品的质量关系着国计民生和企业的发展,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重任在肩。在乳品德业横跨第一产
3、业到第三产业的供应链中,每一个环节都已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奶农、牧场、奶站、供应商、加工厂、经销商、服务商等都已纳入到我们的质量管理系统,我们在建立全方位质量管理质量限制体系的基础上完善质量预警体系,“精确管理”思想将作为我们开展质量工作的依据,我们的质量目标是:为消费者供应Io0%平安、Io0%健康的优质产品。我们坚信,伊利集团不仅能够保持中国乳品德业的龙头企业地位,而且能够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世界乳业二十强,能够为中国乳品德业的发展、为国人乃至全人类的健康、养分做出自己的贡献。伊利集团董事长、总裁:潘刚其次部分质量管理大纲说明一、制定目的明确伊利集团质量管理部、各事业部及其生产厂、分子公司质量
4、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监督、促进各事业部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大纲。二、大纲说明本质量管理大纲是伊利集团对各事业部依法管理、推行标准化管理、推动学问产权、标准法规工作的宗旨和纲要。作为伊利集团质量管理领域的执行大纲,本大纲由伊利集团质量管理部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发布,集团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其内容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和修订。附件中的相关工作流程及制度等文件与本大纲配套运用执行。三、适用范围本大纲适用于伊利集团公司管辖的各事业部生产厂、分子公司、托付加工厂、原辅料供应商、流通环节等生产链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四、考核说明本大纲中涉及奖罚部分将干脆针对各事业部
5、第一负责人,全部检查结果在当月月报中汇总通报,另有规定的除外。五、监督检查说明在评估或检查过程中有意隐瞒实际状况、弄虚作假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100O元的罚款,并在集团内通报。六、内部考核集团质量管理部在执行本规定时,应当本着公允、公正的原则,刚好妥当处理各类质量问题。如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作奸犯科行为者,依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执行。七、修订说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等有变更时,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实际状况对本大纲进行刚好修订。第三部分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及监督考核方法第一章质量工作人员管理方法第一条质量工作人员的范围包
6、括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评估人员、试验室管理人员、质检、检验等相关工作人员。其次条培训教化(一)集团质量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全集团范围内的质量工作人员、学问产权工作人员、标准法规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平安管理体系、学问产权、标准法规的培训。(二)各事业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领业部质量工作人员、学问产权、标准法规工作人员年度培训安排,参与有关国家标准法规、学问产权、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平安管理体系等相关质量管理学问的学习,以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培训教化制度化和规范化。1、试验室检验人员必需经过检验学问、检验技能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试验室负责制定检验人员工作技能考评管理方法,并有效实
7、施。2、质量工作人员必需经过乳品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与食品平安管理体系学问培训,驾驭国家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三)各事业部质量部门应做好后备人员的培育和人员梯队建设工作,制定质量工作人员发展通路规划。其次章质量体系管理方法第三条体系工作要求(一)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机的整合并推行到各事业部。(二)各事业部应依据集团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并推行到所属生产厂、分子公司。(三)各事业部生产厂、分子公司应依据事业部的要求,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并严格依据文件的要求进行实施。(四)对于没有建
8、立质量、食品平安管理体系的托付加工厂,在与其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要求其建立或依据质量和食品平安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五)各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门每年应制定所属生产厂、分子公司体系工作的总体推动安排,监督检查所属生产厂、分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逐步规范分子公司基础质量管理工作。(六)各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门对新建生产厂、分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进行现场指导、跟踪验证,以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七)集团质量管理部每年组织2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对于内审和外审中发觉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刚好制定整改措施,集团质量管理部将对问题的整改状况跟踪落实。(八)各事业部共同的综合管理体系培训需求,由集团质量管理
9、部统一组织。各事业部应仔细组织参训人员,对培训纪律及培训效果负责。第四条监督与检查(一)未依据集团质量管理体系整体规划推动实施或未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落实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二)各生产厂、分子公司未按体系审核安排组织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三)各生产厂、分子公司对于体系内审中的发觉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的,每出现一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四)针对外部审核中发觉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100o元罚款。第三章检测试验室管理方法第五条检验工作要求(一)集团质量管理部中心试验室负责开发和
10、验证新的检验方法,并推行到各事业部试验室。(二)集团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事业部、战略选购部购进的原辅材料和各事业部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负责对集团范围内的各检验室供应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三)各事业部的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领业部所属生产厂、分子公司的试验室供应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四)各事业部生产厂、分子公司的试验室应严格依据检验安排、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并刚好传递给相关部门。(五)各事业部应依据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实力认可准则对中心试验室严格管理,并将管理思想推行到生产厂、分子公司。第六条监督与检查(一)各事业部中心试验室应对所属生产厂、分子公司的试验室制定监督检查安排并实施。
11、(二)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伊利集团试验室检查考核方法(2024年)和伊利集团检测及校准试验室认可工作检查考核方法,以工厂评估的方式随机对各事业部生产厂、分子公司、托付加工厂试验室进行现场抽查,评估结果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试验室,应限期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三)集团质量管理部中心试验室以发放标准对比样的形式,对各事业部及生产厂、分子公司化验员检验结果的精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结果通报。第四章品控工作管理方法第七条质量审计工作管理方法(一)各事业部以托付加工、承包租赁等形式增加产能时,必需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伊利字2024第199号关于修订以托付加工、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增加产能的管
12、理审批方法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考核。(二)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伊利集团伊利公司生产厂质量审计表随机对各事业部已正式投产的生产厂、分子公司、托付加工厂等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生产厂,处以500元罚款。对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三)对于在集团质量审计中发觉的问题,事业部的其他工厂要进行自查。如在事业部其他工厂质量审计时发觉类似问题,按200元/条考核。(四)质量管理部对全部已评估过的工厂进行复查时,如整改率低于95%,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五)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伊利集团原料(辅料)供应商评估检查表随机对各事业部原辅料供应商
13、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供应商,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要求对不合格供应商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六)各事业部应制定适合本领业部产品特性的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方法。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产品流通环节质量评估标准随机对各事业部产品流通环节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七)原奶事业部管辖奶站以及液态奶事业部自控奶站由所属事业部依据集团奶站分级评估检查表对奶站进行评估后定级,质量管理部依据以上标准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出现一个降级奶站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八)各事业部质量管
14、理部门应制定供应商、奶站、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评估安排。集团质量管理部将对事业部的评估状况抽查,对没有依据排期整改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第八条原辅料及成品质量考核(一)各事业部应制定有效的产品放行规定和不合格品处置规定,并有效执行。(二)事业部所属生产厂、分子公司对所购进原辅料,检验合格后按先进先出原则领用。不合格原辅料应严格依据不合格品处置规定及流程执行。未执行不合格品处置规定或未依据流程执行的,每发觉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三)各事业部生产厂、分子公司必需严把产品放行关,严格执行产品放行规定和不合格品处置规定,未执行不合格品放行规定和不合格品处置规定的,每发觉
15、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100o元罚款。(四)集团质量管理部每月对集团战略选购部及各事业部选购入库的合格原辅料随机抽查20-50个项目,依据备案的标准进行结果判定,每出现一项不合格,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抽检项目合格率为100%,则嘉奖200元。(五)集团质量管理部每月对各事业部放行成品随机抽查40-80个项目,依据产品标签上的标准进行判定,出现一项理化指标不合格罚款200元,出现一项卫生指标不合格罚款500元,100%合格嘉奖200元。(六)集团质量管理部依据原奶事业部和液态奶事业部自控奶源的数据,每月对原奶事业部和液态奶事业部管辖的原奶质量指标改变状况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指标与标准要求的浮动程度进行以下奖罚处理。详细标准见年度原奶指标考核标准。1、脂肪、蛋白质、干物质每上升或降低0.02%,奖罚100元。2、掺假率每降低或上升1%(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奖罚200元。3、微生物50万个/ml的合格率每上升或降低2%(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奖罚100元(抽检批次占总批次的50%以上计入考核)。4、单项理化指标连续两月高于规定标准,第三月标准要求调整至前两个月平均值;微生物合格率连续两月高于标准,第三月标准要求调整至两个月最高值。5、奶源供应不到半年的基地不列入考核,从第七个月起先考核。(七)用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