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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20篇)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精选20篇)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1原告:何男,汉族,20_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_229号3单元602号;范男,汉族,20_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_4570,地址:村6组17号;彭,男,汉族,20_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_217,地址:_开发区45号。被告: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工业厂区。诉讼请求:1、依法判定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押金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5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
2、更手续证明)于20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
3、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广州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
4、+(汽车)客运配客点”,如“汽车客运配客点”,而以范才云为法人注册的.“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的“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客运站,按照法律规定只能配用“市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而不是现注册的“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3、核心经营租赁物迟迟未实际履行客运站租赁合同明确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资成立的客运站及市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市客运有限公司”。而事实上
5、,原告现经营的“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资成立(法人代表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当一个协助办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连原告租赁的核心经营标的物,被告从一开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资成立的公司给原告实际经营使用,难道不是蓄意欺诈和有意违约吗?同时租赁期间,合同约定由被告出资成立的市客运有限公司,虽未明确什么时间成立、如何成立等问题,但原告经营车站长达一年之久后,被告对市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没有任何反应和作为,甚至避口不谈或虚与委蛇。而客运站实际经营的需要,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便显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无法以客运公司的名义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营运线路的经营
6、权,也就是说在客运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开展自身的线路业务,致使原告进驻车站长达一年之久依然连续巨额亏损、债台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经济损失。被告的不作为和违约行径,严重有悖原告承包车站经营的初衷,原告就连一个核心业务的客运有限公司都没有,拿什么去谈车站实际性的经营和润利呢?4、其它违约事实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政府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
7、后,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并在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_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5、实际损失金额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单)。综上所述,被告
8、已严重违反合同多项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宗旨原则和相关规定,被告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同时,被告的违约事实确凿清楚,证据充分肯定,原告现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状,请求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和审判。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2原告:性别:,一年月一日生,汉族,住址:_电话:被告:_,性别:_,一年月.日生,汉族,住址:_电话:案由:诉讼请求:1.2.3.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3原告:,男,住市_区_街号,电话:被告:,男,住市_区_街号,电话: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元及利息(暂计至
9、20_年12月,共6个月)。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一元。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一元。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_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_年2月5日至20_年2月5日,月租金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一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
10、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4原告:,男,岁,族,住所地:电话:被告:,男,岁,_族,住所地:电话:案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元整;3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年_月0,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年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
11、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_条第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条第_款第_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年_月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年月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
12、,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此致区人民法院起诉人: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5原告:李,男,汉族,_年_月一日出生,住,电话:。被告:张,男,汉族,_年_月一日出生,住,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一年_月一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年_月_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13、。然而直到_年_月一日过后六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日期: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6原告:安徽一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代理律师:被告:安徽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一元(租金计算截止6月10,此后发生的租金判决一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失一元(利息计算截止6月1日,此后发
14、生的利息判决一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4、判令被告立即腾退所占用的房屋。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年10月20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将位于合肥市一处商场出租给被告作为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_年12月10日至20_年12月10日,年租金为2913593元,自租赁之日开始每2年增加3%,租金自20_年6月1日起算。合同对租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合同约定:乙方(被告)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甲方(原告)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赔偿实际产生费用外,另赔偿一个月租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将合同项下标的
15、物交付被告进场装修。被告于20_年3月23日向原告缴纳了保证金万元,双方于20年8月30日达成补充协议,原告同意延长免租期12个月,即租金自20_年6月1日起算。在租赁期间,被告仅支付了一个月租金(20_年5月17日缴纳租金元),后续租金一直未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拒绝给付租金。综上,被告拒付租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租金以及赔偿违约损失。合同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法院起诉。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法院具状人:(单位盖章)日期: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篇7原告:贵州某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西县某某镇前华村二组。法定代表人:余某,该公司经理被告:袁某,男,1962年10月7日生,汉族,住址:贵州省黔西县谷里镇前华村二组。原告因与被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黔西县劳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