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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为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在信访战线建立起职责明确、协调一致,反应灵敏、行动快速,工作到位、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维护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群众上访事项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1.2.2 疏导教育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1.2.3 快速反应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1.2.4 依法处置对少数人在上访过程中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从事破
2、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1.2.5 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1.2.6 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搜集信息,加强预测排查,超前化解矛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1.3 编制依据1.3.1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1.3.2 指导参考依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乐发20065号)1.4 现状当前,我县群体性上访形势依然严峻,每年发生在县委、县政府等
3、党政机关的群体性异常访达十数起,且呈增长态势,跨地区、跨部门串联上访呈组织化倾向,非法集会、示威,静坐、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全县的不稳定因素之一。1.5 适用范围1.5.1 县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委、县政府等党政机关上访群众在100人以上,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事件。152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上访事件。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与职责2.1.1 领导机构与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领导处置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县
4、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工作职责:研究决定发生在县党政机关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相关单位的人员、资金、装备等重大事项;传达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做工作;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和后勤保障等工作。2.1.2 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提出召开协调会、调度会建议;制定处置工作的初步方案;传
5、达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做工作;并协助现场处置工作;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2.1.3 现场工作机构与职责应急工作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需要,现场处置工作设四个组,即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劝阻劝返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对话和后勤保障工作。2.13.1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工作职货: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秩序维护、人员调配、道路交通疏导管制、情报信息掌握、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武警边防大队、交警、消防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2.13.2接访对话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政策解答上访人的问题
6、,与上访代表对话,耐心疏导,稳定情绪。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信访局局长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副职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成成员。根据上访规模和处置难度等确定接谈对话规格。2.1.3.3劝阻劝返组工作职责:负责上访人员的劝阻、劝返,协调运作在汽车站、出境主要交通路口等设立劝阻站,防止上访人进京赴省去市上访滋事。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组长,县交通局分管副局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移民办、县信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2.13.4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联系接访场地和交通车辆,为上访人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医
7、疗救护等服务。县人民政府分管后勤的副主任兼任组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县信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和相关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组成。2.2组织体系221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发生在县党政机关大院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组织接谈工作由县信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工作职责:承担处置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接、报上访信息;提供后勤支持和保障;负责政策咨询、解答等。222主要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1 .1县公安局:负货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做好接谈人员安全保护,负责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监控,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1.2 .2.2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1.3 .
8、3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1.4 .4县武警边防大队:根据需要,及时调动警力协助维护现场秩序。1.5 .5县消防支队:负责提供消防车辆和消防应急处理。1.226 县信访局:组织接谈,安排接谈时间和地点。1.227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负责上访群众的劝阻、送返工作。1.228 成员单位:负责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咨询、解答,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其他涉访单位要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1.229 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平时要加强联系。应急时,根据县信访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及时到位。3 .预测和预报机制3.1 信息监测及报告3.1.1 政府监测。县“
9、两办”、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应加强信息监测网建设,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认真监测、收集、研究分析上访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访信息。3.1.2 群众举报。任何公民、组织发现有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聚会、串联活动的苗头,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2 预测预防行动321接报。县维稳办、公安、信访等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获悉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并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公民、组织也可以直接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或县信访局报告。县委值班室电话:县政府值班电话:县信访局值班电话:报告内容:主要包
10、括上访人员单位、住址,上访时间、人数、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等。322处理。县信访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召开处置工作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3.2.3预防行动。接到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活动信息后,县信访局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要求,迅速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劝阻工作,力争就地“消化”。3.3 信息支持系统3.3.1 县信访局向社会公开值班电话,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3.3.2 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3.
11、4 预警级别的划分3.4.1 预警级别分为两级,即“特别严重”和“严重”。3.4.1.1 特别严重指上访人数可能在100O人以上,上访行为无法控制的群体性事件。3.4.1.2 严重指可能发生100-1000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分三级:上访人数可能在600-1000人,上访行为很难控制的群体性事件。上访人数可能在200-600人,上访行为较难控制的群体性事件。上访人数可能在100-200人,上访行为经做工作可以控制的群体性事件。3.4.2 确定主体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为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3.4.3 信息发布预警级别的确定和有关上访信息仅限于成员及成员单位内部掌握,一般不对社会公开,原则上不接受新
12、闻媒体采访。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1.1 级别的确定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按上访规模、可控性、处置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和“重大”两级.4.1.1.1 特别重大发生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属“特别重大”,视为I级。4.1.1.2 重大发生100-1000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属“重大二分II、11I、Iv三个级别大规模:发生600-1000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视为II级。较大规模:发生200-600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视为HI级。一般规模:发生100-200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视为IV级。4.1.2 预案启动县信访局在接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上访
13、情况,评估等级,填写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4.1.2.1 一般规模群体性上访(IV级):上访群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责任单位迅速了解情况,明确名副职带队到现场做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助做工作。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做好出动准备。由信访局长负责现场指挥。4.1.2.2 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11I级):上访群众所在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带队到现场做工作。必要时,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要赶到现场给予支援。4.1.23大规模群体性上访(II级):县信访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情况,上访群众所
14、在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要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由主要领导带队到现场做工作。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做工作。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要出动相应的警力和急救设备现场待命,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或县委副书记负责现场指挥。4124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I级):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情况,及时通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上访群众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有关县直部门,要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到现场做工作。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贵人要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做工作。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
15、要紧急出动,立即赶到现场,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治安保卫工作。城区内实行新闻、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或县委副书记负责现场指挥。4.2信息共享和处理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完善县信访局通讯设施,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互联网终端等,确保准确接收信息。现场指挥采用手机、手提电脑等设备建立通讯联系。422坚持昼夜值班应急和特别防护期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访群众所在的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电话上报县信访局备案。值班室每日向上一级政府或县信访局报告情况,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4.23加强现场信息采集现场信息包括:上访人数、人员活动情况,危险源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护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等。现场信息由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采集,并随时向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4.3基本处置程序4.3.1基本应急431.1先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和县政法委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由县信访局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临时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