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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二。一九年十一月目录一、基本情况1(一)地理位置1(二)自然条件1(三)社会经济条件2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实施情况3(一)土地利用现状3(二)土地利用特点5(三)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5三、规划调整必要性分析9(一)产业用地布局变化的用地保障9(二)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9(三)发展战略调整对建设用地的需求9四、规划调整的指导原则与依据10(一)指导思想IO(二)规划调整原则10(三)规划调整依据11五、规划调整具体方案13(一)地块调整情况13(二)调控指标情况19(三)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20(四)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调整21(
2、五)规划调整地块占耕地情况22六、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24(一)规划调整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4(二)规划调整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4(三)规划调整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24(四)规划调整对生态红线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5(五)规划调整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26七、结论27(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效力27(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7(三)建立目标考核体制28(四)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28附表29表IT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调出地块表29表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调入地块表31表2主要调控指标表33表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4表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35附图36(一)
3、建设用地调出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照图36(二)建设用地调入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照图42附件49(一)各部门意见49(二)专家论证意见55(三)项目编制机构及资质57一、基本情况(一)地理位置涿州市地处京、津、保三角地带和京津经济圈核心层,位于河北省中部,保定市北端。西临深水县,南连高碑店市,东接固安县,北与北京市房山区及大兴区毗邻。地处东经115o44116o15北纬39。23926之间,东西横距约36.50公里,南北纵距约25.50公里,土地总面积为751.30平方公里。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廊涿高速、张石高速、107国道、京石客运专线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在环京津地区城市中区位优势明显。(二)
4、自然条件涿州市地处太行山前倾斜区,地势相对平坦,市域内地貌属于倾斜状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山麓平原分布在白沟河以西,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9.20%。冲积平原位于白沟河与永定河之间,主要分布在义和庄乡,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80%。市域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倾斜,海拔在20-70米之间,无高山岭等地物隔挡。市域内土壤分4个大类,6个亚类,21个土属,45个土种,其中以褐土分布范围最广,潮土和水稻土次之。由于地貌和母质类型的差异,土壤基层单元分布亦各不同,海拔在25米以上的区域多属冲积扇向冲积平原过渡地段褐土类型,海拔在25米以下的区域多属扇间洼地、河流两岸的潮土类型。涿州市沙和砾石的储量丰富,
5、主要分布在冲积扇的山前地段和旧河道,是涿州重要的建筑材料资源。探明砂石料矿产资源储量为49.13亿立方米,潜在经济价值111.7亿元。涿州市全境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明显,四季分明。春季温和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干燥寒冷。年平均相对湿度64.06%,年日照量2569.03小时,年平均降水量617.01毫米。境内河流属海河水系,并分属永定河、大清河两个支系,全长111.85公里。永定河水系有永定河;大清河水系有北拒马河、白沟河、胡良河、琉璃河、小清河。(三)社会经济条件涿州市为历史名城,畿南重地,衢通南北,屏障京都。土地膏腴,物产丰富,商业兴隆,文化昌盛,素有“天下第一州之
6、誉。涿州市现辖11个乡镇、3个街道、1个开发区,包括高官庄镇、东城坊镇、百尺竿镇、东仙坡镇、码头镇、松林店镇、孙家庄乡、林家屯乡、义和庄乡、刁窝乡、豆庄乡以及双塔街道、桃园街道、清凉寺街道、开发区。2017年,全市总人口为70.15万人,常住人口62.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55万人,城镇化率58.76%o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9.1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10万元;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7:43:66.6,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第三产业占绝对主导地位。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实施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75129.55公顷,其中农用地5
7、220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48%;建设用地1948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4%;其他土地343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8%。1、农用地2017年,全市农用地面积5220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48%。其中,耕地面积43280.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61%,主要分布在东城坊镇、义和庄乡、豆庄乡、松林店镇、刁窝乡、百尺竿镇等乡镇;园地面积1936.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主要分布在义和庄乡和东城坊镇;林地面积4233.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4%,主要分布在松林店镇、码头镇、刁窝乡、豆庄乡;其他农用地面积2750.67公顷,占
8、土地总面积的3.66%。2、建设用地2017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948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4%。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63I1.OI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71%;其中,城镇用地面积3479.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涉及桃园、清凉寺和双塔三个街道及涿州开发区和刁窝乡;采矿用地面积646.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184.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17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3%o3、其他土地2017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343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8%
9、。其中,水域面积261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7%;自然保留地面积829.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表272017年涿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2017现状面积占总面积()农用地合计52201.4069.48耕地43280.9757.61园地1936.012.58林地4233.755.64其他农用地2750.673.66建设用地合计19488.1925.94城乡建设用地16311.0121.71城镇工矿用地4126.265.49城镇3479.684.63采矿646.580.86农村居民点用地12184.7516.2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177.184.23其他
10、土地合计3439.964.58水域2610.323.47自然保留地829.641.10总面积75129.55l.00(二)土地利用特点涿州市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地理及气候条件较好,粮油的生产环境优越,耕地资源较为丰富,广泛分布于各乡镇,2017年全市耕地面积43280.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2.91%,占土地总面积的57.61%。由此,农业生产仍是本市主要产业之一,具有农业市(县)特点。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3439.96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5.42%,未利用地中:水域面积2610.32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829.64公顷,多为有着重要生态功能的河流和防洪功能的内陆滩涂用地,因此,全市后备可
11、利用土地资源匮乏。(三)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涿州市2017年底耕地面积为43280.97公顷,2017年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9999.8004公顷,故2017年耕地面积较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多3281.17公顷,完成耕地保护任务。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393.0137公顷,2017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394.43公顷,比下达指标多1.42公顷,且全部为耕地。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19876.15公顷。2017年底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已达19488.19公顷,未超出规划
12、2020年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上级下达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6788.01公顷。2017年底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311.0公顷,未突破控制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7448公顷,2017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126.26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指标少3321.74公顷,未突破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301.14公顷。依据历年建设用地审批,2010-2017年期间,全市审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23.98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40.15%。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规模。规划
13、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2228.91公顷,占用耕地规模1905.43公顷。20102017年间,建设用地审批新增建设占用地农用地规模869.58公顷、占用耕地规模716.91公顷,分别占控制指标的39.01%和37.62%,未突破控制指标。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10-2017年间,全市通过本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111.79公顷;结合全市土地资源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启动难度大的情况,规划实施期间,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涿州市主要采用异地补充的方式,规划实施期间异地补充耕地488.90公顷,共补充600.69公顷,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的31.48%o4、城镇工矿用地效率规划
14、确定2020年涿州市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115平方米/人,规划实施到2017年,涿州市域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12.88平方米/人,较规划指标少2.12平方米/人,虽未突破指标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见表2-2。表2-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2020年(B)2017年(C)剩余指标(B)-(C)指标属性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39999.8(X)443280.97-3281.17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32393.013732393.01370.00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9876.1519488.1938
15、7.96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788.0116311.01477.00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4484126.263321.74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088.143177.18-89.04预期性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301.14923.981377.16预期性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2228.91869.581359.33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905.43716.911188.52约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1908.27600.691307.58约束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15112.882.12约束性注:此表2020年指标值为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指标数值。三、规划调整必要性分析(一)产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