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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切实为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
2、书记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意见的任务要求,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不断提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奋力建设更高层次富强美丽平安幸福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针对县法治政府建设目前存在的工作短
3、板和不足进行整改完善,符合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全面落实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规范和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打造法治建设样板。(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零快办”营商环境品牌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
4、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探索,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和后评估工作。(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100%,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3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全面落实
5、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擦亮“打铁佬”人民调解品牌,深化“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模式,拓宽新媒体普法渠道,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使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85%以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
6、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县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活动
7、。三、创建步骤(一)动员部署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1.学习传达文件制度(2023年8月底前)。组织学习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揽工作全局,推动各项指标任务具体落实。2 .组建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8月底前)。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凝聚全县之力奋力实现既定创建目标。对应指标体系九个一级指标设立4个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3 .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动员部署会(2023年8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
8、推动各项创建筹备工作。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实现创建目标。4 .全面自查(2023年9月底前)。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摸排底数,全面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1)尽快完善政务公开信息。2023年9月底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清单,严格按照“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尽快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完善2022年以来的政策文件、清单、目录等政务公开信息。抓紧落实相关网站巡查
9、和维护,避免已公开信息出现“页面不存在”等无法检索查证的情况,确保指标落实情况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经得起检索核查。(2)全面开展执法案卷自查。2023年9月底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对照2009年9月8日印发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2012年4月23日印发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要求,全面自查2022年以来所有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切实查漏补缺,完善案卷材料,确保案卷要素齐全、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健全完善决策材料档案。2023年9月底前,全县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完善2022年以
10、来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全过程记录材料,一事一卷,汇编归档。5 .组织培训(2023年10月底前)。认真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等内容以及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编印相关知识问答手册,发放各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法治工作人员、一线执法人员以及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学习。适时邀请第三方机构,聚焦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促进任务完成,指导
11、协助有关部门整改提升。(二)2023年完成国家级示范创建单项申报评估工作根据中共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申报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符合部门特色亮点的工作,同时准备好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报评估工作。(三)2024年完成省级示范创建申报评估工作1.第一轮督查(2023年11月上旬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或专项督查,通过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现场察访、案卷评查、随机抽考、座谈访谈等方式,着重对全县行政执法重点单位
12、,政务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基层站所、信访接待等重点区域以及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行政执法改革和落实“三项制度”、基层法治力量配备等创建工作开展状况,进行实地督促指导。2.限期整改(2023年12月中旬前)。结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提升整体工作质效。3.第二轮督查(2024年2月底前)。结合第一轮督查情况,聚焦问题、重点突破,对工作不力、不达标的乡镇、部门通报批评,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对因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进行通
13、报批评。4集中申报(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时间申报,大概在2024年5月份)。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具体部署,开展申创资料收集,分级整理、汇总装卷,严格按照指标体系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完成申报任务。5,迎接考评(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时间准备,大概在2024年8月份)。积极筹备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候选地区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四)2025年完成国家级示范创建申报评估工作1.第三轮督查(2025年3月底前)。结合第一轮、第二轮督查情况,聚焦问题、重点
14、突破,对工作不力、不达标的乡镇、部门通报批评,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对因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2 .集中整改(2025年4月底前)。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和督查反馈结果,综合省委依法治省办验收反馈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提升方案,限时完成问题整改。3 .国家级示范创建申报前督查(2025年6月底前)。结合第一、二、三轮督查结果、省委依法治省办验收反馈问题,切实开展国家级示范创建申报前督查工作,就存在问题落实专人限期整改,确保申报前无问题死角、无遗漏事项。4 .总结提升(2025年6月底前)。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先进做法、交流创建经验,结
15、合我县创建工作弱项,以目标为导向进行再完善、再提升,打牢创建基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完成度达90%以上。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全面梳理统计历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中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改革创新做法经验,提炼总结成文字介绍材料(每项不超过500字),报县创建办(县司法局205室)。5 .集中申报(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时间申报)。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具体部署,严格按照资料报送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申创资料收集,分级整理、汇总装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确保资料完整、全面、有效,充分展现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成效
16、、亮点。6 .迎接考评(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时间准备)。积极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五)加强重点领域督查(覆盖创建工作全过程)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要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恶劣行为,或者严重违法行政行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六)创建宣传(覆盖创建工作全过程)各单位要分阶段、分步骤,通过网络、报纸、新媒体、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对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亮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强与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合作,深入报道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常态化宣传,努力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