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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群众纪律的修订亮点及案例解析一、什么是群众纪律内涵:党的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部分强调的是:为民。二、关于群众纪律的修订情况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一
2、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三、群众纪律修改亮点:三个禁区群
3、众纪律这一章节本次修订不多,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三个禁区。禁区一: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其中“乡村振兴”增写至第122条,以前用的词是“扶贫”)禁区二: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社会救助”增写进第124条)禁区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其中“慢作为、假作为”增写进第126条第五款)四、违反群众纪律的案例解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二:关于社会救助违纪行为的处
4、理。【案例故事】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2023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强调要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这次条例特别对社会救助领域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邳州市土山镇薛庄村原会计王文杰虚报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17年9月,王文杰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虚假材料、私自盖章审核等手段,将自己作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进行上报,镇民政办会计、残联负责人程振宇在明知其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下,仍接受其请托予以审核通过,导致王文杰套取两项补贴2.4万余元。2021年6月,王文杰、程振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