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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资产科岗位人员工作异常处理规定为加强科室管理,深化内涵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后勤处工作人员违纪异常处理条例和科室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遵守考勤纪律。严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请假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违者按后勤处工作人员违纪异常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第二条要坚持原则,恪守工作职责,严守验收制度,仔细谨慎办理验收入库、出库审核、物资借用等业务,不接收劣质物品和三无产品,不做假账,严把物资验收入口质量关和出库审核关。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当月绩效工资末等,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第三条坚持廉洁奉公,不索要、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
2、的财物、宴请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在日常的资产管理、仓库管理、商业网点管理、公寓管理等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拖”等不良行为。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月绩效工资末连续两个月末等,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第四条仓库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认真落实“一保、两抓、三会四懂”工作要求和仓库管理“十二防”和“三远离四严禁”规定,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月绩效工资,停职检查处理,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第五条仓库卫生和物品陈列总体要求:干净整洁,分类清楚,排列整齐有序。做到仓库地面墙面无蛛网,无杂物,无尘土,无垃圾;仓库桌椅、台架、门窗要做到干净整洁,无灰尘;仓
3、库物品不得乱堆乱放,做到排列有序,摆放整齐。将仓库日常管理纳入科室月度绩效考核,对卫生和物品陈列未达到管理要求的给予月绩效考核成绩扣1-3分处理。第六条仓库钥匙实施责任人责任制,仓库管理员负责本仓库钥匙的保管,下班后锁放到橱桌内,不得转交、外借他人。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月绩效考核成绩扣0.5-1分处理。第七条库存物资因防护性作为不到位,出现霉烂变质或失盗;教学用品配发应急性供给不及时而影响教育教学正常进行。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仓库管理员通报批评、当月绩效末档、停职反省处理。第八条要加强校园物品设施巡查(双周),做好登记,发现校园内有散落的物资要及时回收,违者,给予月绩效考核成绩扣0.5-2分处理。第九条要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进行反馈汇报,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无延期完成汇报或完成任务后未进行反馈的,给予月绩效考核成绩扣0.5-1分处理。第十条科室岗位人员要及时完成各类物资报表,公寓管理报表,维修收费报表,仓库卡片更新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报表的给予月绩效考核成绩扣1-2分处理。第十一条加强服务,尊重师生,做到真诚友善,慎始善终。因服务不到位,受到投诉的经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月绩效考核成绩扣2分处理。第十二条其他异常情况根据科处室相关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公寓楼保洁员异常处理按照保洁员工作纪律相关条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