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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聘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办法为提高我校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充分发挥外聘老师的辅导作用,增强学生社团的功能,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特制定学生社团外聘老师聘任制度。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特定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一、工作职责:辅导学生建立正确的社团运作能力与观念指导拟定社团各项活动与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对学生社团发展及社务运作指导,了解学生社团活动举办情况,考察与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培养、推荐与考核社团学生,每个月将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向学校做一次汇报。鼓励并指导学生社团参与各类有益的活动和竞赛,社团活动现场指导。指导社团校外活动,随队参与。按照学校要求处理有关社
2、团活动的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二、外聘教师素质要求: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掌握学生社团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律,具有指导社团活动相关专长和业务知识。三、外聘教师聘任程序社团外聘老师专业技术过硬,各机构、社会团体推荐者优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填写老师信息表及个人简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书,颁发聘书,聘期为1年。外聘老师聘任后,相关资料学校存档,并按要求报送教育局。受聘期间因故不能继续指导时,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待学校另外找好人选方可离开。四、外聘教师管理:1、社团外聘指导老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其日常指导工作的管理由德育处负责。2、社团外聘指导老师在受聘期间的工作考核评优由德育处、家委会、学生会代表进行考核。3、社团外聘指导老师按要求完成社团指导工作。4、社团外聘指导老师受聘后不能尽责者,或社团对指导老师存在异议,理由正当、核实无误者,有权给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