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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暂存暂付事项管理的意见建议财政暂付款反映的是在预算安排之外借给本级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垫付款项,年底前应及时收回。近年来,为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区财政局加大财政暂付款清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暂付款审批程序,严控新增借款规模,但暂付款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暂付款挂账资金大部分是挂账时间较长,处理难度较大的资金。二是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但各项政策性民生支出呈刚性增长,基层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在没有新增财力的情况下,对于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性财政款项压力非常大。三是对于借出用于解决镇(街)资金困难问题的资金,部分镇(街)资金紧张
2、突出,无力偿还。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当前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财政工作,为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有效管控风险,促进财政工作健康运行,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构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主体责任。量化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求预算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全面摸排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暂付性款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确保账务数据的
3、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预算单位提出的借款申请,依法依规按手续严格审核,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三是严格控制增量,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准确核算预拨经费、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严禁各科目间相互串用;完善财政暂付性款项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清旧账、控新增、强管理、硬约束”的要求,严格新增暂付性款项使用对象、审批程序等,除临时性急需资金及应对突发事件急需垫款外一律不得借垫款,切实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四是继续加大清收力度,消化暂付款存量。对每一笔暂付款具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密切关注暂付款规模、用途、期限等,同时对暂付款余额较高或新增规模较大的借垫款单位进行督促和核查;对逾期暂付款分类管理、逐步消化。若一次性收回有困难的,应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收回;属于财政支出范围的暂付款通过预算予以安排,及时办理转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