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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宝安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2024年3月一、编制背景宝安区地处珠三角大湾区黄金入海口,位于珠江东岸的发展主轴上,拥有丰富的水土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环境,是深圳的西部中心和人口、工业集中的大区。在新时代背景下,宝安区面临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任务。为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不降低水土资源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宝安区着眼于国家、省、市关于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立足于水土保持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宝安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2、持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3)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4)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5)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6)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7)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8)深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9)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报告。三、编制过程编制工作共经历了以下6个阶段:(一)工作启动阶段。2023年4月,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启动宝安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二)资料收集阶段。2023年7月,完成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各相关单位座谈交流及现
3、场调查工作。(三)提交初稿阶段。2023年11月,以国家、省、市、区上位及相关规划为指导,结合宝安区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形成规划成果初稿。(四)征询意见阶段。2023年12月,开展有关单位意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初步成果。(五)专家评审阶段。2023年12月,邀请国家、省、市专家,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审核意见。(六)再次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3月,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完成规划修编,并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四、编制思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探索面临新时期、新发展形势下的宝安区水土保持破题路径,建立以流域水土资源系统
4、防护、水土保持功能持续提升目标为牵引,通过采取源头保护、中游治理、末端修复3大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辅以多举措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多元化的水土保持理念宣传支撑形成1个牵引、3大措施、多项支撑的“1+3+N”的水土保持规划布局,助力宝安区建成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五、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目标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围绕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为目标,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以适应宝安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宝安区打造成水土保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处于全国前列的美丽城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到2025年,流域水土资源系
5、统防护能力持续提高,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水平和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与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工作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到2030年,流域水土资源系统防护意识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稳步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体系筑牢夯实,助力宝安区建成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二)规划任务1.流域系统防护方面:(1)源头保护:持续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人工造林及森林抚育,在罗田森林公园、五指耙森林公园进行低效林改造、中幼龄林抚育、薇甘菊整治等。全区落实林分优化(其中包括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枝林改造、自然保护地林分改造、封山育林)、森
6、林抚育等。(2)中游治理:结合山海连城等部署安排,高质量推进碧道工作;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尤其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基本农田,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保障水源保护区水质;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持续推动实施裸露土地绿化工程,将裸露土地复绿作为城市生态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实施裸露土地动态“清零”。(3)末端修复:配合推进全市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落实碧道规划的相关要求,实施石岩河、应人石河、黄麻布河等出入库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开展铁岗一石岩库围湿地修复与连通,形成湿地群系统,提升湿地净水保土功能,增强水源涵养和物种多样性维护功能。(4)提质增效:根据深圳
7、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宝安区7条小流域建设单元评估,针对未达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开展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长效管理机制。2.监管能力方面:(1)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压实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水土保持治理任务;通过保障水土保持措施资金,加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率;研究制定重点片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指引、先行落实重点隐患项目水土保持度汛方案制度、探索重点片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三方面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2)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持续强化政府管理+技术服务相结合,深入开展全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
8、作;大力推动处于土方、桩基础施工的项目在排水出口处安装泥沙实时监测设备和远程监管视频;通过监控点、频图像Al感知、无人机倾斜摄影,实现水土流失以现阶段人工巡查为主逐渐向平台智能自动判别为主、人工为辅的监督方式转变,实现精准化、精细化、无人化监管;推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推动石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以示范引领,推进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共建共治共享。六、有关规划衔接情况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规划的编制充分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划及计划进行衔接,具体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关于贯彻落实V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报告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深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深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宝安区水务发屐十四五”规划宝安区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宝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宝安区防洪潮排涝规划2021-2035年宝安区碧道建设规划等。规
10、划紧密结合宝安区当前的发展形势和实际需求,通过加快宝安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经批准的规划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宝安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宝安区水土保持工作规划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管理,为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出积极贡献。七、征询意见及采纳情况本规划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3月先后2次征求了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工务署、各街道办的意见。其中2023年11月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无意见15条,采纳3条,解释1条,不采纳1条;2024年3月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无意见15条,限期未反馈3条,采纳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