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低收入家庭“挂单奔中”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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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昌县低收入家庭“挂单奔中”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意见征求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系统推进低收入群体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合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扩中”“提低”有效途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实现对象全覆盖、举措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解决方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主要目标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为切入点,通过“挂单销号

2、、梯度奔中”的方式,一户一档、一人一策,推动政府救助、社会赞助和群众互助良性互动,确保低收入群体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以上,每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人数新增50人以上。到2026年,实现低收入群体“挂单奔中”长效帮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60%以上低收入群体人均收入超过3万元。三、帮扶对象本方案所称低收入家庭是指户籍在新昌、家庭成员因故存在生活困难或相对困难情况,需要政府汇聚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提升其生活水平的家庭。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帮困群体:在册特困、低保和低边对象,以省大救助信息平台数据为准,主要以兜底保障为主,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一)帮带群体: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年龄偏大,家

3、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或因病、因灾等因素造成入不敷出的人员,主要提供增收措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三)帮创群体:有就业创业意愿,但因就业信息闭塞、就业渠道单一、职业技能匮乏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万元的人员,主要以综合帮扶为主,提供就业、创业等帮创措施。四、政策措施统筹各级等各类帮扶资源,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制定完善帮扶政策工具箱,帮困难群体享受所有政策措施,帮带群体享受帮创群体相关政策措施,实现“镇镇有基金、村村有工坊、家家有方案、人人有帮扶”。(一)帮困群体兜底线1.完善兜底保障。根据“1+8+X”大救助体系建设,依托省大救助信息平台,以低保、特困、医疗、教育、住房、受灾、就

4、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为重点,梳理“救助+服务”幸福清单,变低收入群体“各自帮”到“合力帮”。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站定期探访关爱,精准掌握低收入群体状况,化“被动”为“主动”,发挥社会组织项目帮扶作用,每年实施项目不少于30个,构建多元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县民政局)2 .提升养老照护。深入实施“家门口”幸福养老提升行动,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迭代升级“天姥管家服务平台”和“天姥爱心卡”,在为满足条件的适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服务基础上,增加“助办”服务。(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办)为60周岁以上低收入群体开展高发病筛查

5、,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健康预防监测、护理、康复等个性化服务,每人每年发放价值200元的健康卡,可用于抵扣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心电图、B超等医学检查费用。(县卫健局)3 .提供定向关爱。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动员和鼓励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就业岗位50个。(县残联)针对低收入群体中的独居老人、困难儿童等,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加强生活帮扶,协助帮急帮困,做深精神生活课题,每年帮扶次数不少于50人次。(团县委)建立健全覆盖教育各学段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分别给予奖助学金、保育费和学杂费减免、生活用餐补助等帮扶,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6、失学。(县教体局)4 .加强权益保障。对查无身份、长期滞留的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属地安置长效机制,由属地乡镇(街道)统筹给予集中供养保障。(县民政局)建立动态走访制度,全面收集、监测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关于合法权益的投诉和求助,按照事件性质及程度分流处置、闭环管控,及时提出对帮扶政策调整完善的意见建议。(县社会治理中心)建立政法系统维护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联动工作机制,对侵害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的复杂疑难案件,研判会商、联合处置,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筑牢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防护墙”。(县委政法委)5 .拓展慈善资源。由旅游集团、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公共服务集团、农发集团每年各出资100万元,

7、鼓励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定向捐款,设立县级帮扶基金,探索乡镇(街道)设立定向基金。基金专款用于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关爱、就业、奖励、造血项目。(县民政局、县医保局)由强村公司统筹流转低收入群体闲置土地、民房等资源,适当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提高流转费用,增加其租金收入。深化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机制,做好党员干部与低收入群体结对帮扶。(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帮困群体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方案执行过渡期内,短期性、临时性收入不计入家庭人均收入。(县民政局)(二)帮带群体促增收1 .发展来料加工。实施“村村有工坊”行动,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新增3-5家“共富工坊”,对场地装修改造等提供一定的补助资金,

8、3年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有条件有需求的实现“一村多坊”。各乡镇(街道)探索出台鼓励外地企业来新设点开设联合“共富工坊”扶持政策,通过各地商会,积极筛选、对接适合来料加工的企业。对吸纳低收入群体就业人数10人以上,带动人均年收入新增5000元以上的“共富工坊”,按所发工资的10%进行奖励。(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培养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经济组织,推动低收入群体柔性就业,对吸收带动低收入群体参加来料加工的,按所发加工费的5%进行奖励。每年评选5家以上示范工坊,每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县人力社保局)2 .激活零工经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引导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走进零工市场,满足季节

9、性灵活就业需求。指导乡镇(街道)建设“零工之家”,向低收入群体提供精准就业信息推送、岗位推荐,全年通过“零工之家”达成低收入群体就业人数500人以上。(县人力社保局)发挥农村“能工巧匠”的带动作用,规范发展劳务合作社,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对带动低收入群体就业人数1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资金奖励。各乡镇(街道)对吸纳低收入群体10人以上的劳务合作社,在核实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给予一定的加分优惠。(县财政局)3 .开发公益岗位。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统筹设立乡村保洁员、公共安全管理员、道路维护员、公益设施管理员等岗位类型,确保公益性岗位设置更加科学、更加合理。以安置低收入群体为重点

10、,持续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的审核力度,把好人员选聘关口,确保做到人岗匹配。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以上、爱心岗位150个以上。(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办)低效林种植、后期管护等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县农发集团)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参与农田水利、林业工程、河道整治、道路保洁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带动就业增收。(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做好所辖范围内集镇、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不低于20个,鼓励开发农事“钟点工”等更符合乡村特点和工作实际的公益性岗位,并进行灵活管理。各乡镇(街道)

11、J4,推进生态搬迁。以改善低收入群体生存发展环境为导向,突出偏远山区、地质灾害涉及区等重点,稳步推进共富生态搬迁三年计划。提升“邻里家园”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加大对搬迁户的就业扶持,多渠道拓宽就业岗位,实现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给予托底安置,对劳动年龄段内的搬迁户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由强村公司统一流转,集中管理,确保每年有稳定的收入。(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5.加强临时救助。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对因病、因灾、因残等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帮扶,根据其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性或分阶

12、段帮扶措施,并及时纳入所在地的低收入人群清单。对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要在综合运用各项帮扶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两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费用,经报销后自理费用总额超过50000(含)元的,可依标准申请绍兴市“炉峰慈联大病救助红十字博爱基金。(县红十字会)(三)帮创群体增动能1.培育经营大户。完善低收入群体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明确“菜单式”产业扶持项目,每年培育各类农村经营大户不少于20户,鼓励低收入群体适度规模经营。各乡镇

13、(街道)对土地流转20亩以上,达到一定的种养规模,当年户均收入增加3万元以上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建设“茶保姆”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提供茶叶修剪、中耕、飞防中耕、农机维修、农资供应等服务,提高茶园综合利用率,全面提升低收入群体茶产业的发展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民宿农家乐,当年营业收入6万元以上的家庭,给予每个客房一次性奖励IOoO元。(县文广旅游局)发展家庭作坊,当年户均增收3万元以上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县人力社保局)2.畅通产销渠道。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加快农产品出村进城。完善新型企业主体与低收入群体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模式,

14、通过保底收购、以购代销等方式,让低收入群体直接参与产业发展。对当年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增收额的5%奖励,每家不超过1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国企助富计划,每家国企都要结对一个乡镇(街道)、选择一个项目,开展产业帮扶,助推低收入群体增收。(县国资办)充分发挥供销社的农产品购销平台作用,为低收入群体种植农产品提供成本价或低于市场价的优惠化肥,优先为低收入群体种植的农产品提供销售帮扶。(县供销社)3,鼓励消费帮扶。开展“农餐对接”,鼓励大企业、大市场、大食堂、大餐饮店到乡镇(村)建立“爱心农场”,认购优质优价的农特产品,持续推进消费帮扶。鼓励电商平台开设帮扶专馆,带动低

15、收入群体销售特色农产品、民间手工艺品。低收入群体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首次申报的按现有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奖励额外增加20%。(县商务局)供销社、邮政以及大型物流、电商企业加快建设完善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解决本地农产品物流难、销售难的问题。对承接全县性低收入群体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营的企业,按其农产品收购金额的1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供销社、邮政新昌分公司、县交通运输局)4.拓宽就业门路。加强低收入群体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群体外出就业经商。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信息交流互通。鼓励企

16、业开展“送岗上门”行动,拿出一批技能要求不高、用工相对稳定的岗位,定向吸纳低收入群体,并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建立“培训+就业”联动机制,以就业为导向开展订单式培训,突出个性化需求,分产业、分类型、分等级提升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全年推荐到企业就业1000人以上,每年安排专项就业培训资金250万元。(县人力社保局)对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通过优化公交线路、班次,探索定制“就业大巴”直通车,做到务工务农两不误。(县交通运输局)5.扶持就业创业。完善低收入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力争到2026年实现全县劳动年龄人口“人人有职保”,非劳动年龄人口“人人有居保”。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创业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众在新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实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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