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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改革项目合同(样本)项目名称:主管部门(甲方):项目业主(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为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极简高效审批改革,有效推动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提前投产,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实施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2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可以责令其整改或者停止试生产。3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甲方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同时向社会公示。(二)甲方的义务1 .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审批、验收、监管等有关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2 .甲方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1)市住建局:负责监管工程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涉及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及安全质量实体情况、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和防雷措施履行情况,以及在试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情况等。(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管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落实情况,加强建设项目批后验线、规划核实,审核项目用地、项目实施符合相应审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情况等。3 .甲方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
3、得在监管过程中随意提高门槛,增加企业负担。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工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乙方义务的前提下,在基本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时,允许提前进行生产设备的搬运、安装,通过预验收后,允许提前进行试生产。2 .甲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职责,乙方有权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市纪委市监委反映。3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乙方的义务1 .确保厂房已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要求完成厂房主体结顶、水电等相关工程,并已通过主体结构验收
4、。内部建筑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建筑消防指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无违法违建行为。2 .在试生产过程中,保证不变动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同时落实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3 .在试生产过程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及时做好各类问题整改。4 .尽快完成场外配套等后续建设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项目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要求申报竣工验收。5 .容缺的各类专项检测及竣工资料在申报竣工验收前予以补齐。三、违约责任(一)因甲方不履行合同,给乙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乙方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承诺的,应
5、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停产直至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乙方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竣工验收不通过的,相应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甲方原件由市住建局存档,其余部门留存复印件。主管部门(甲方)(盖公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项目业主(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