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及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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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风险防范一、客户不需要发票怎么办?L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九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即使客户不要票,公司也应当按税务部门规定可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并且依法记账报税且进销项要一一匹配,这样才能避免公司潜在的税务风险。二、不开发票存在哪些风险?L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风险,客户可能之前不要票,跨年后又需要了,来索取发票。此时如果公司开具了发票就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应开票而未开票

2、的规定,可能会面临处罚。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偷逃税款的风险,有的公司为了少交税故意隐瞒不开票收入,这就属于偷逃税的行为,被税务机关稽查到将进行追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三、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1 .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需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注意:一定要保留合同、收款记录等有关的证据,以备日后查证。2 .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注意:此种情况,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以及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四、库存虚高存在那些税务风险?(一)存货的非正常损失1 .存货的非正常损耗主要有两种原因: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2 .前者在扣除保险公司等

4、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后者在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计入“管理费用”。但是“自然灾害损失”,必须是“事前不可知、事中不可控、事后有证据”的损失。对于原因不明的损失,只能归于“管理不善”,计入“营业外支出”。3 .对增值税而言,存货损失如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不得抵扣需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存货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5、非正常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5 .存货损失的申报管理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

6、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6 .存货损失跨期申报扣除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干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

7、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二)发出库存后未确认收入企业在进行销售时,采用的是预收货款的形式,但是实务中很多时候企业已经发出货物,但是迟迟不确认收入,也不开具发票,结转库存也不做,给企业带来了涉税风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时间以发出货物当天为准;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也是发出货物的当天。也就是说,已经发出货物的企业,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在法律上都存在了

8、申报纳税的义务,如果故意拖延,企业很可能因为逾期确认收入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三)隐瞒销售货物的收入1 .企业进项税额逐年递增,也就是说每年购进的货物处于递增状态;但是,企业每年的销项税额却没有太大变化,固定资产、存货也没有太大变化,这是一种异常情况。因为正常的企业在实行自己财务计划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可能将大量时间、金钱用在囤积库存商品上的,而且库存商品的存货周期也应该处于一个稳定区间并且和收入呈现出正相关的趋势。类似上述这种销项税基本无变化、进项税逐年递增的情况,企业存在隐瞒发出货物的销售收入,或者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

9、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高税收优惠政策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0、的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L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

11、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o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二、高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L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 .延长亏损结转年眼: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

12、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6 .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

13、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具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96在税前摊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其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021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l号)规定,软件企业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有:L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者把

14、进口的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再向外国销售,都按13%税率纳税。企业纳完增值税后,其增值税税负率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注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材料;二是取得软件产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企业所得税1)符合中国境内新成立条件的软件企业,自2018年12月31日起,计算利润年度优惠期,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注:新企业股东的实际出资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5%o2)

15、国家规划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意:申报重点软件企业时,需要考虑两点:一是税务机关将国家计划布局内享受重点软件企业税收政策的企业名单和备案材料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局具体组织实施鉴定工作,考核周期长;二是重点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可重复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税率按15%计算:申请重点软件企业的,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按25%税率计算。如果当年通过发改委考核,年底汇算清缴时,就可以按10%的税率计算,税费多退少补。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依照规定取得的即征即很增值税,如果企业专门用于软件产品的开发或扩大再生产而单独计算则可以作为非应税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所得总额中扣除。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支出的员工培训费用,应当单独计算,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受员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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