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074961 上传时间:2024-03-2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59.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标准文本.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ICSxxxxxxxCCSXXX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T/CNHFAXXX-XXXX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RibonucleicAcidforHealthFoodProductsXXXX- XX-XX 实施XXXX-XX-XX发布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健康系、大连珍奥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文涛;朱龙佼;贺晓云;王佳;陈玉琦;陈玉平;曾峥;黄国新;贾顺义;马媛;杨亚囱;李梦琦。1范围本文件

2、适用于以酿酒酵母或产玩假丝酵母为主要原料,经液体发酵后得到菌体,再经过提取、分离、干燥等工艺制得的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本文件规定了核糖核酸的定义、缩略语、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种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55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锌GB292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氨水GB

4、292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铉GB292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镁GB292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亚铁GB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QB/T2684甘蔗糖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凡例第十五条溶解度测定法卫法监200184号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T/CNHFAXXX-XXXX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核糖核酸RibonucIeicAcid:以酿酒酵母或产肮假丝

5、酵母为主要原料,经液体发酵后得到菌体,再经过提取、分离、干燥等工艺得到的产品,可用作保健食品原料3.2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RNA:核糖核酸RibonucIeicAcid4技术要求4.1 工艺要求以酿酒酵母或产肮假丝酵母为主要原料,经液体发酵后得到菌体,再经过提取、分离、干燥等工艺得到。4.2 原辅料及加工助剂要求4.2.1 酵母:应符合卫法监200184号规定4.2.2 磷酸:应符合GB1886.15标准规定。4.2.3 食用盐:应符合GB/T5461标准规定。424硫酸锌:应符合GB25579标准规定。4.2.5 氨水:应符合GB29201标准规定。4.2.6 硫酸镂:应符合GB

6、29206标准规定。4.2.7 硫酸镁:应符合GB29207标准规定。4.2.8 硫酸亚铁:应符合GB292”标准规定。4.2.9 食用酒精:应符合GB31640标准规定。4.2.10 糖蜜:应符合QB/T2684标准规定。4.3 产品要求4.3.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或淡黄褐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气味无臭味,略带酸味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嗅形态粉末,无肉眼可见杂质其气味,检查有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等。4.3.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核糖核酸含量(以干基计)/(%)90.0附录A中的A.2鉴

7、别通过试验附录A中的A.3溶解性微溶于水,不溶于酒精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凡例第十五条溶解度测定法粒度(80目)过筛不低于80%中国药典2020版四部通则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二法(筛分法)PH(0.2%水溶液)3.0-4.2附录A中的A.4干燥减量,w%8.0GB5009.3直接干燥法浊度通过试验附录A中的A.5吸光度比(A260ZA28O)1.8附录A中的A.6脱氧核糖核酸通过试验附录A中的A.7增色效应/(%)20.0附录A中的A.84.3.3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测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5009.12总神(以AS计)/

8、(mgkg)W1.0GB5009.11总汞(以Hg计)/(mgkg)0.3GB5009.174.3.4微生物要求微生物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微生物要求项目指标检测方法菌落总数/(CFUZg)1000.0GB4789.2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50.0GB4789.15大肠菌群/(MPNg)0.92GB4789.3金黄色葡萄球菌/25g不得检出GB4789.10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GB4789.45检验规则5.1 组批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生产的,同一包装线当天包装出厂(或入库)的,具有同样质量检验报告单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按表5抽取样品。表5抽样表批量/箱或桶或袋样本大小(

9、袋或桶)1-5025150035005抽取样品三份,签封。粘贴标签,在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批号、取样日期及地点、取样人姓名。一份用于感官、理化、污染物检验,一份用于微生物检验,一份封存,保留半个月备查。做微生物检验时,取样器和玻璃瓶应事先灭菌(样品不得接触瓶口),当抽取的样本总量少于20Og时,应适当加大抽样比例。5.3 出厂检验5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要求。5.3.2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合格证明。5.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在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

10、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b)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c)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5.5 判定规则5.5.1 验收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整批产品为合格品。5.5.2 如有项目指标不合格,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6.1 标志产品的标志、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GBZT191的有关规定。6.2 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应封口

11、严密。6.3 运输6.3.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外来气味和污染物。6.3.2 品在运输时,箱子上不应压重物,保持干燥、洁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混装混运,避免日晒和雨淋。6.3.3 货物装卸时应轻拿轻放。6.4 贮存6.4.1 成品不得露天堆放,不得与有霉变、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物质存放在一起。6.4.2 成品仓库要保持阴凉、干燥、通风。6.5 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存放,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规范性)/(资料性)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AR)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

12、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ZT602和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A.2核糖核酸含量的测定方法(定磷法)A.2.1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定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纯化水。A.2.L1标准磷溶液精确称取恒重(105lC烘干)的磷酸二氢钾0.4389g(含磷100mg),用水定容至100mL成为含磷为1mg/mL的标准溶液。使用时精密吸取ImL,于IoO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此稀释液含磷量是10gmLA.2.1.2定磷试剂3molL硫酸-水-2.5%铝酸镂-10%抗坏血酸=1:2:1:1

13、(体积比)。此试剂要按上述次序现配现用,置于棕色瓶中,试剂应为淡黄色或浅黄绿色,如呈棕色或深绿色应弃去。10%抗坏血酸溶液应避光保存于冰箱,可用1个月,当溶液变成棕黄色则不能使用。(注:2.5%钳酸镂溶解后应呈透明液体,若为浊状液体不能使用)A21.3沉淀剂(铝酸铁-过氨酸溶液)于193mL纯化水中,加入钳酸铉0.5g,再加70%过氯酸7mL,摇匀,即可。(注:此溶液保存于冰箱,可用一星期)A21.45%氨水溶液取浓氨水(25%28%)IOmL,加水稀释至50mL,摇匀,即得。A.2.1.55molL硫酸溶液用量筒量取浓硫酸30mL,缓缓注入装有50mL纯化水的100mL量瓶中,放冷至室温,加

14、水稀释至刻度,即得。A.2.2仪器设备A.2.2.150mL凯氏烧瓶A.2.2.2小漏斗A.2.2.3IoomL容量瓶A.2.2.4电炉(I(XX)W)A.2.2.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A.2.3分析步骤A.2.3.1标准曲线的制作按表3依次在试管中加入不同量10gmL标准磷溶液、蒸储水及定磷试剂,摇匀后于45C恒温水浴中保温20min,冷却于室温,于660nm处测定吸收度。以含磷量(g)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表3标准曲线制作过程杯号标准磷溶液(mL)含磷量(g)蒸储水(mL)定磷试剂(mL)I003.03.020.552.53.031.0102.03.041.5151.53.052.0201.03.062.5250.53.0A.2.3.2样品溶液的制备称取样品0.10OOg(精确至0.1mg),置于25mL小烧杯中,加蒸锵水用玻璃棒搅拌,再加入5%氨水溶液ImL左右,搅拌使样品完全溶解,转入5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以测总磷和无机磷。A.2.3.3总磷和无机磷的测定取4个50mL凯式烧瓶,1、2号瓶内各加入2mL蒸储水作为空白对照,3、4号瓶中各加入2mL制备的样品溶液,分别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商业合同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