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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体废弁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条款摘要C29-2目标/指标现状描述合规性评价第三章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第十九条电池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将废旧电池送交收集网点或者指定回收、处置的单位,不得随意丢弃。1、旧电池、废灯管等单独放在不可回收垃圾箱内,有物业公司运输到市里指定地点处置。2、用完的硒鼓,用原包装盒包装好,集中存放由销售方回收处理。3、废纸等放在可回收的垃圾箱内,有造纸厂回收二次造纸用。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尽量用于路基填
2、筑,不适合用的,在弃土场挖坑深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第二十三条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卜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C29-2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条款摘要目标/指标现状描述合规性评价固体废弃物城巾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
3、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磴等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覆盖,清运巾政指定地点。2、与清运人员签订清运保证书。符合法律法规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C29-2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条款摘要目标/指标现状描述合规性评价能源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 能源法第
4、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第二一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的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 利用状况分析制度。第二十三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 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 励。第二十 五条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 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国务院肩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 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5、,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 设 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1、节约用水,象发生。禁止跑、l滴、漏水现2、节约用电,在办公室,做到人走关灯、关机。3、节约用纸,纸张采用双面打印。4、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原材料的消耗,钢筋、水泥、木材的节约指标建 设部肩美规定执行。5、实行物资招标采购。符合法律法规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C29-2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条款摘要目标/指标现状描述合规性评价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电磁辐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米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
6、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1、禁止焚烧沥青、油毡等启毒启害材料。2、碎搅拌机旁设置沉淀池,食堂设隔油。3、固体废弃物分类堆放。建筑垃圾集中清运。4、工地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覆盖后上路。5、施工车辆采用禁止鸣笛降噪措施。木材加工、碎搅拌封闭降噪。6、居民区施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断内施工。禁止仪向施工扰民。电脑不要长时间使用,避免电磁辐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第三十三条:1、对油漆、稀料专人保管,不得随意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肩放射性物资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肩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2、顷倒油漆、稀料余料,
7、使用中防止中毒。C29-2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废物、启毒后舍物资排放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条款摘要第十九条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
8、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后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目标/指标现状描述1、选择合理施工工艺,选用低害外加剂,污水排放前经三级沉淀,达标后排放,经业主多次检查均符合要求。2、建筑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符合使用要求。3、项目部模板工程选用能够周转倒用的钢模板,尽量避免使用木模,采用降尘措施等合规性评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C29-2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条款摘要目标/指标现状描述合规性
9、评价大气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第三十三条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生产和消费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船。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燃料油,米取措施减少燃料油中有害物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含铅汽油。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巾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
10、污染进行年度检测。交通、渔政等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肩关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船舶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船舶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第二十二条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应当采取治理措施。第二一条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密闭或者覆羔、喷淋等防护措施。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1、场内运输、土方施工、建筑垃圾清运、现场清扫、水泥搬运、碎搅拌倒料等易扬尘施工作业,应米取相应的防尘、降尘措刖1O2、现场道路洒水降尘、道路硬化。土方及建筑垃圾覆盖,防止扬尘,水泥库、搅拌机棚围档、运输车辆减速
11、行驶等。3、施工运输车辆使用含乙醇汽油和小排气量车辆,控制尾气排放。4、垃圾清运应覆盖,避免洒溢、飞扬。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条款摘要目标/指标现状描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C29-2合规性评价水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第八条: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和国水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7K,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五条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后/、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
12、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1、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按时向当地用水管理部门交纳水费。2、项目部施工现场设置水表。3、道路交通等与当地居民用水管发生干扰时,与当地村民协商,采用埋设、架高等措施予以保护。经业主同意个别水源改移并进行管道延长。未发生水事纠纷事件。4、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同,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的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名称条款摘要目标/指标现状描述合规性
13、评价C29-2能源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第二一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的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第二十三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五条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肩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1、节约用水,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