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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水溶性海岛纤维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泓泰德建新纤维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8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简况12三、环境质量现状37四、评价适用标准4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9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5七、环境影响分析56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5九、结论与建议66附图1: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车间平面布置图附件L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租赁协议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房东验收意见附件6:会议签到单附件7:修改说明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
2、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水溶性海岛纤维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泓泰德建新纤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1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23000建设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1号立项审批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项目代码2020-331102-26-03-148074建设性质新建。技术改造。迁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8化学纤维制造业建筑面积(平方米)45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4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091.1工程概况1.Ll项目由来海岛型
3、纤维是制造超细纤维的一种主要方法。它是由一种聚合物以极细的形式(岛相)包埋在另一聚合物(海相)之中形成的。因分散相原纤在纤维截面中呈岛屿状态,而连续相基质呈现出海的状态,因此被形象地称之为海岛纤维。浙江泓泰德建新纤维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海岛纤维加工和销售的企业,现企业拟投资2450万元,租用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用于开展年产3000吨水溶性海岛纤维项目,厂区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1号,租用厂房建筑面积达450O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复合纺丝设备等生产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水溶性海岛纤维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目前已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
4、区经济贸易局登记备案,根据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20-331102-26-03-148074),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就本项目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因此建设单位一一浙江泓泰德建新纤维有限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并结合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属于“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一“44化学纤维制造”中的“单纯
5、纺丝”,故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类型为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1.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泓泰德建新纤维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溶性海岛纤维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1号,租用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租用厂房建筑面积达450O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复合纺丝设备等生产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水溶性海岛纤维的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2450万元。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1-1、主要设备见表1-2、主要能耗见表1-3、主要原辅材料
6、见表1-4:表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编号产品名称年产量1水溶性海岛纤维3000吨/a表1-2项目主要设备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台)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1复合纺丝机12配套设备(含空压机、冷却水塔等)若干表1-3项目主要能耗一览表编号名称数量1水500ta2电220万度/a表1-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需量备注1PA6吨2002外购新料2PVA吨1000主要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PA6:聚酰胺-6,即尼龙6,又叫PA6,聚酰胺6。尼龙6的化学物理特性和尼龙66很相似,然而,它的熔点较低,而且工艺温度范围很宽。它的抗冲击性和抗溶解性比尼龙66塑料要好,但吸湿性也更强。尼龙6结构式:-
7、HPVA:聚乙烯醇:有机化合物,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无味。溶于水(95以上),微溶于二甲基亚飒,不溶于汽油、煤油、植物油、苯、甲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丙酮、醋酸乙酯、甲醇、乙二醇等。聚乙烯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耐汽油管道和维尼纶合成纤维、织物处理剂、乳化剂、纸张涂层、粘合剂、胶水等。1.1.3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局(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1号,租用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部分车间作为项目生产车间,根据现场调查,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厂界周边情况如下表1-5O表15项目周边情况一览表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厂界方位概况东侧遂松路,
8、隔路为浙江美特康革业有限公司南侧通济街,隔路为中奥革业有限公司西侧绿谷大道,隔路为浙江大利实业有限公司北侧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浙江富田皮革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侧的工贸综合体,距离项目最近距离约1015m。项目地理位置见下图1.1,项目周围环境见下图1.2。(2)平面布置本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1号,租用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及仓库,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o富田皮:佳源布业I中奥革浙江力邦制革有限 公司厂界图1.2 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图例:噪声监测点港特康革业心图1.3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1.1.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0
9、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两班制,每天工作14小时,夜间不生产。项目厂区不设职工宿舍和职工食堂,职工食宿自理。1.1.5 公用工程设计(1)给排水设计1)给水本工程给水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作为生活与消防用水水源。2)排水室外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室内污水、废水分流;雨水由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工业区市政雨水管网;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0、一级A标准。(2)供电采用市政电网供电,项目年用电量约为220万度。1.2编制依据1.2.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通过),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2018年10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版)(2020年4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年3月1日);(8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9.1起施行)、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9)水污染行动防治计划(国发201517号)(10)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Il)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1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1日);(13)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64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3.1起实施);(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2009年10月29日);(15)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
12、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2009年10月29日);(16)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4月1日印发;(17)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9)22号;(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2020年1月I日施行);(19)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0)中华人民共和国
13、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起施行);(2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07号);(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1.2.2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一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一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一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14、HJi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一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0)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Il)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年4月);(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23项目相关资料(1)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项目备案通知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相关资料1.3 评价工作等级1.3.1 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烧,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见报告表第七章节表7-9,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最大占标率为1.19%,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VPmaXVl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一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见表1-7),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1.3.2 地表水环境项目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表水环境(HJ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