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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240万台套汽车模块化分总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05月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93环境质量状况274评价适用标准32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5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27环境影响分析43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09结论和建议63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及水质监测点位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项目周围实景图附图4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图和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绍兴市地表水功能区划附图6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浙江省企业
2、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3原环评批复附件4原环评批复主体变更的函(绍市环核2014188号)附件5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投资服务联席会议纪要及绍兴谊创纺织品有限公司书面报告附件6厂房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变更登记情况附件7土地证、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房屋合法性证明附件8污水入网意见书附件9检测报告附件10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11一般固废处置承诺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40万台套汽车模块化分总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吉山科技有B艮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
3、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群贤东路5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群贤东路5号2号楼立项审批部门越城区经信局项目代码2019-330602-36-03-028474-000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面积14341.72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50000其中:千承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04%评价竺费(万元)1.0预期投产日期2020.121.1 工程内容及规模1.1.1 项目由来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1),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
4、、制造、销售;金属模具、检具、夹具、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焊接件的加工、制造销售;焊接技术的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2018年01月,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入驻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开发区重点引进项目,租用绍兴谊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原为绍兴海堤纺织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原属浙江通威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浙江通威机械有限公司曾于2012年7月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通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标准高速精密注塑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7月30日获得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绍市环审2012127号)。后企业实施主体变更,将环
5、评审批(绍市环审2012127号)的所有生产线全部转让给浙江成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绍市环核2014188号)。为顺利推进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早日实施,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投资服务联席会议明确,同意以技改项目的形式将原浙江成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高速精密注塑机项目的立项及环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原浙江通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标准高速精密注塑机项目的立项及环评的实施主体。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租用绍兴谊创纺织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实施生产,建筑面积14341.72平方米。购置弧焊机器人工作站、电阻凸焊机、压力机、四
6、柱液压机等设备,采用智能化冲压和全自动数字化焊接技术,实施年产240万台套汽车模块化分总成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实现利税2.5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f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本项目属于“二十五、汽车制造业,71汽车制造”中其他类别,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7、中“K机械、电子;73、汽车、摩托车制造”的其他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根据“4.1一般性原则”中“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受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地块进行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1.1.2编制依据1.1.2.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
8、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018.12.29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6.27修正,2018.1.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2018.10.26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018.12.29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本),2005.04.01施行,2016.11.
9、7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1.1实施;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施行;10、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兴市环保局,绍市环发201025号,2010.4.26;Ik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6)Iu号,2016.07.05;12、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2016.11.1起施行;13、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
10、,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2016.11.1起施行;14、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绍市环发201025号文附件;15、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发201836号,2018.6.27发布并实施。1.123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
11、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TI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1.1.2.4 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6号,2016.3.25;2、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
12、,2012.12.28;3、绍兴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11135号。1.1.2.5 相关规划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浙政发201517号,2015.6.29;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4、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5、袍江新区总体规划。1.126项目技术文件及资料1、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2、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1.1.3项目主要内容1.13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240万台套汽车模块化分总成技术改造项目;2、建设单位:浙江吉山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性
13、质:技改;4、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群贤东路5号2号楼;5、建设规模:项目投资50000万元,租用绍兴谊创纺织品有限公司14341.72平方米生产厂房,购置弧焊机器人工作站、电阻凸焊机、压力机、四柱液压机等设备,采用智能化冲压和全自动数字化焊接技术,形成年产240万台套汽车模块化分总成的生产能力。6、周边概况:项目位于绍兴市袍江新区群贤东路5号2号楼,生产车间东侧为里直江,隔江平家村已拆迁;南侧和西侧均为瓷砖批发店,北侧隔里直江支流为童家濠,已拆迁。详见附图2。7、项目平面布置:租用绍兴谊创纺织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14341.72平方米,该厂房单层,最南侧有阁楼为生活办公区,北侧阁楼所在区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