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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按照XX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到2024年,全面摸清我镇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情况,2024年1月建立爱心家
2、庭信息库,同步建立运行结对帮扶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结对儿童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明显改善,侵害儿童合法权益案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更加健全,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意识普遍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升,整体实现“监护有人、学业有教、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二、结对主体(一)结对对象本次结对对象主要包括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具体包括以下六类。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本方案中仅结对社会散居孤儿。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明
3、确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3低保家庭的重残、重病儿童。指享受低保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重残、重病儿童。重残、重病主要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儿童和三级智力残疾儿童、三级精神残疾儿童;符合大病保险范畴相关规定,达到各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患病儿童。4 .其他低保家庭儿童。指享受低保家庭中除重病重残以外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5 .其他困境儿童。指
4、因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而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情形,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因离异、丧偶等情形造成的困难单亲家庭,导致监护缺失、监护不足的儿童;遭遇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困难等陷入困境的儿童。6 .农村留守儿童。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务工时限,按连续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把握。(二)结对人员1.爱心家庭。在镇未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镇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中择优征集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富有爱心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作
5、为爱心家庭,全方位推动解决结对儿童在监护、生活、教育、健康、安全和遭受不法侵害等方面面临的困难问题。由镇未保办统筹建立爱心家庭信息库,爱心家庭总数应为需开展结对儿童家庭户数的105%,其中5%的爱心家庭预留用作结对儿童动态增加后的结对。7 .爱心邻居。在结对儿童住所附近选择一户遵纪守法、文明正义、友善和睦的家庭作为爱心邻居,原则上爱心邻居住所与结对儿童住所应在1公里范围内,第一时间将结对儿童面临的各类困难及苗头性问题报告派出所、村(社区)干部和爱心家庭。(三)结对机制本次结对采取分层分类方式开展,结对对象的第13类儿童爱心家庭结对帮扶覆盖率须达到100%,爱心邻居结对帮扶数不得低于本地该类结对
6、儿童总数的50%;结对对象的45类儿童和第6类农村留守儿童中的“红、黄”色级儿童,爱心家庭结对帮扶覆盖率须达到100%,爱心邻居结对帮扶数不得低于本地该类结对儿童总数的50%,结对对象的4-5类儿童和第6类农村留守儿童中的“蓝、绿”色级儿童,按照“一户多员”方式开展结对帮扶。结对儿童中的女童原则安排女性干部职工家庭及女性邻居结对,若同一家庭有多名困境、留守儿童原则上由同一户爱心家庭和爱心邻居结对帮扶。三、重点任务(一)摸底数建台账各村(社区)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童伴妈妈、妇联执委等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分类建立结对儿童台账(须与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保持一致)和对应
7、儿童爱心邻居人员库,为精准结对提供数据支撑。爱心家庭库在镇干部职工中择优建立。同时,做好结对人员和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结对儿童“应结尽结”。(二)落实结对任务1.建立结对台账。结对爱心家庭和爱心邻居详细了解结对儿童的身体状况、学习情况、个人爱好、亲子关系、人际交往、心理健康、心愿清单等情况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政策保障、生存环境、家人身体状况、父母履行监护职责、邻里关系等情况,建立一本结对台账,做到情况清楚,问题精准,帮扶思路清晰,帮扶措施有效。同时,在结对过程中,注意对儿童及其家庭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注重关爱方式方法,不得因结对工作对儿童造成伤害。2 .定期巡查走访。巡查走访是发现
8、结对儿童困难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爱心家庭要定期走访关爱结对儿童,向结对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生命健康、防性侵、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主动为结对儿童解决面临的困难,每年巡查走访应不少于6次,同时做好帮扶记录(见附件2)o由各村(社区)装档,以便迎接省、市、县检查。3 .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村(社区)和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一名领导统筹负责结对帮扶相关工作,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定期分类收集整理结对儿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结对儿童普遍存在的经济困难、亲情缺失、教育缺位、安全缺保等问题,做好全方面开展精准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保障、临时救助、家庭
9、探访、心理慰藉、控辍保学、教育帮扶、寻亲返家、法律援助等工作。对不能立即解决的综合性问题,由镇未保办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股室)召开协调会议,综合施策,多部门联动共同解决,确保结对儿童各项权益不受侵害。4 .落实发现报告制度。结对人员要履行强制报告责任,一旦发现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要立即向镇未保办报告。同时,发现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或者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告知村(社区)并协助村(社区)开展劝诫工作。5 .做实
10、暖心关爱服务。爱心家庭利用春节、寒暑假、儿童节、儿童生日等重要节点,到村和结对儿童家庭开展一次特殊关爱慰问活动,采取陪伴儿童过一次生日、送一件礼物、做一顿饭、实现一个微心愿、陪伴学习等方式,让爱心家庭逐渐成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的知情人、情感的贴心人、学习的引路人和成长的呵护人。(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村(社区)、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以爱心家庭为基础、爱心邻居为补充,鼓励支持爱心组织、爱心基金、爱心工作队、爱心企业等爱心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服务活动,搭建结对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积极帮助结对儿童转介对接社会力
11、量。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实施以结对儿童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凝聚儿童关爱保护合力。四、阶段安排(一)部署启动(2024年1月15日前)。镇上结合区域内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组建结对关系,合理确定结对帮扶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明确工作任务、基本方法、完成时限及具体要求,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实施方案于2024年1月11日报送县未保办。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覆盖摸底排查,并完成信息系统更新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部建立档案。2024年1月1
12、5日前结对建立爱心家庭和爱心邻居台账,同步建立运行结对帮扶机制。(二)重点推进(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底)。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大攻坚力度。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加强,监护体系初步建立,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关爱服务精准化水平持续提高,儿童主任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底)。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梳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
13、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鼓励,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未保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各镇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结对帮扶工作走深走实,坚决防止结对帮扶“走秀式、走过场、一阵风”等形式主义。(二)凝聚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和镇未保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股室)之间要强
14、化力量协同配合和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妥善解决好结对儿童面临的急难问题和合理需求,定期研判分析结对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结对人员之间沟通联系机制,确保同一名结对儿童的各类结对帮扶人常态化信息互通、通力协作,确保帮扶措施既精准高效又不重复浪费。(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和镇未保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股室)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隐私,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治意识。要注重挖掘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