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006659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8.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0页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docx(3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XX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

2、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相同)、监理企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人员。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

3、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施工岗位负责人。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是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本办法所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负责人,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XX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本办法所称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第四条在XX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

4、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工作。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工作进行层级监督检查。第六条量化考核扣分应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执法文件后实施。不发出书面执法文件的不得实施量化考核扣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监督计划实施监督抽查、考核扣分。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应把管理薄弱、隐患较多、群众投诉、事故频发的企业,以及国有投资工程、公共建筑、保

5、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列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的重点。第二章企业扣分管理第八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情节的轻重程度,每项次扣分分值分别为5分、3分、2分。第九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件过期的)擅自施工的;(二)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等级或与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或个人施工的;(三)委任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超过1个工程的;(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通过后组织施工的;(五)施工现场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

6、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依法及时、如实上报的。第十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3分:(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二)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工伤保险的;(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四)未按规定给施工项目部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五)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六)对所承建的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虽开展检

7、查但未督促落实整改闭合的;(七)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各类整改通知未及时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整改闭合的;(八)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挪作他用的;(九)工程施工期间,未落实超危大工程定期报告制度的,未于每月6日前在XX建筑危大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告危大工程情况的。第H一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2分:(一)施工项目部未经公司授权成立或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公司任命文件的;(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且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三)在城市市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式施工的;(四)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安全的

8、;(五)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施工严重扰民、污染市政道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被群众投诉并经核实的;(六)未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活动的。第十二条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未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施工企业存在非法施工行为的;(二)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未及时作出停工处理且未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职务超过3个工程的;(四)超危大工程,施工企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通过后即组织施工,监理企业未及时制止且未及时向有关部

9、门报告的;(五)施工现场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监理企业未及时督促整改且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第十三条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一)监理项目部未经公司授权成立或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公司任命文件的;(二)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三)未对监理项目部开展定期监理安全履职工作检查,或虽开展检查但未督促落实整改闭合存在的监理问题的。第十四条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2分:(一)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文件

10、不符且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二)项目监理规划未编制安全监理内容的;(三)危大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四)施工企业因安全生产原因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后,监理企业未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闭合并反馈整改情况的。第三章人员扣分管理第十五条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项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0分、5分。第十六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0分:(一)在组织发包时,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的,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11、,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的;发现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但未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二)在组织发包时,提出不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确需压缩工期的,未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三)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未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的;(四)未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原始资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

12、确、齐全的;未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使用的;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未送原审图机构审查的;(五)在项目开工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未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六)忽视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违反合同约定,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的;(七)未按照

13、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但已经交付使用的。第十七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未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的;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未按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的,恢复施工前未向发证机关报告的,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未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的;(二)未履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阶段的安全生产协调职责的,在与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

14、产责任并督促落实的;()未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四)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五)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未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未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六)未协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督促参建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第十八条对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项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2分。第十九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0分:(一)所管理的工

15、程项目在XX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责令停工整改但现场未实际停工的;(二)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发出的各类整改通知未按时落实整改闭合的;(三)已组织施工的危大工程有以下情形: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的,超危大工程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论证通过后未组织技术交底即擅自施工的;(四)施工现场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五)每月实际到岗天数少于当月施工天数80%或在“桂建通”平台上的考勤记录低于当月施工天数80%的;(六)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在岗履职或履职严重不到位的;(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第二十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未组织项目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闭合的;(二)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三)对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未及时落实整改闭合的;(四)施工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装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