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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期间保密协议甲方(单位):乙方(员工):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正文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手写或涂改或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另经双方确认,否则不产生约束力。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由合同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共同起草制定,非一方事先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一、保密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技术
2、资料和文件;(2)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3)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4)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5)公司在以后发展过程中自行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技术以及公司为了公司及全体员工利益不受侵害而另行规定的技术保密范围。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原材料部件以及整机成本、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外协配套厂家、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客户名单既包括已和公司签订合同合作的客户,也包括正在和公司洽谈的产品用户或公司经过产品宣传而潜在的市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经营策略;(2)管理诀窍;(3)客户名单;(4)货源情报;(5
3、)投标标底;(6)生产、经营方案文件;(7)对甲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3 .甲方其它商业秘密。(1)技术情报;(2)营销信息,销售数据,销售收入等;(3)甲方未来规划;(4)甲方的会议纪要、报告、请示、批示等文件材料和(5)所有其它标注保密性或甲方专有的信息。4 .其它(1)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2)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3)为了公司及全体员工利益不受侵害而另行规定需保守的其他商业机密。二、保密义务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承担以下义务:1 .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
4、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受聘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3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4 .乙方在使用保密信息过程中,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损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严守机密,并切实有效地保护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工作程序来避免非授权披露、使用
5、或复制保密信息;谨慎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被公布、销毁或丢失;乙方对保密信息的保护,将不低于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的保护程度。5 .不得未经同意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图纸、说明书资料、密码、软件等)、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不得以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或泄露甲方保密信息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保密信息。若因公司工作需要确需复制、传播时,需向甲方负责人书面申请,许可后方可进行。6 .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保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
6、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保密信息。7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照片、图片、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述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并销毁所有磁记录形式、光学记录形式、电子记录形式及其他载体记载的保密信息;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8
7、.在保密信息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保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保密信息没有完全丧失保密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保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保密信息。9 .如果乙方对保密信息的披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尽最大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披露。10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受聘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受聘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三、乙方劳动成果的确认及使用1 .职务成果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或者接受派遣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该知识产权,并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许可或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需保证该等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侵害第三方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为第三方职务开发、受第三方委托开发或涉及其他损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因乙方原因导致该等知识产权侵害
9、第三方权益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2 .非职务成果(1)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所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2)乙方没有书面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许可或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予以补偿。(3)乙方书面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四、保密费用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
10、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再于乙方受聘期间或离职后另行支付保密费。五、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本协议中所称的受聘期间,自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劳动或其他聘用关系之日起,至乙方实际离职(解除劳务、劳动或其他聘用关系)之日;受聘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且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
11、金()元。如果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获得的违法所得或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本合同确定的违约金数额,甲方有权选择按实际损失要求进行赔偿。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调查费、交通费、律师费(包括但不限于)等合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2)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七、争议解决因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及终止等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12、任何一方须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八、其它本协议适用于一般岗位员工,指除特殊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特殊岗位员工:是指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主要包括部室技术、品质、研发、市场管理及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及网络管理等岗位人员,具体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本协议签章处约定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即为联系往来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的文件及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一方的地址或电子通信终端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单位名称(章)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签订日期年月0年月日联系电话送达地址送达人签订地点签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