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docx(3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2007年12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2月22日省政府令第63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青海省气象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有发布权限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
2、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含义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雪灾、森林(草原)火险等种类(具体见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o第三条预警信号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省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本省防御减轻气象灾害的需要,选用或者增设预警信号种类,制定和完善防御指南,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实施。第四条各
3、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和气象灾害防御社会联动机制,将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纳入城乡规划,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号覆盖面。第五条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研究,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州(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预警信号的传播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通信、市政、文化和旅游等行政管理
4、部门应当参照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结合实际,完善专项应急预案,保证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第七条对在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八条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统一无偿发布(包括预警信号的更新和解除)。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号,指明预警的区域,并根据天气变化和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情况,对所发布的预警信号予以更新或者解除。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出现多种气象灾害
5、时,可以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并通知相关部门和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第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和开展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电信企业(以下简称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应当无偿承担预警信号的传播工作。预警信号发布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应当立即将预警信号传至当地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收到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应当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采用多种形式插播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传播工作。传播的预警信号应当标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预警信号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6、得传播虚假预警信号。第十条气象台站和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应当建立稳定有效的合作机制,完善预警信号即时插播制度和可靠的预警信号传输渠道,保证预警信号传输安全畅通。第十一条气象灾害预警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收到预警信号后,应当立即传播预警信号并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和防御指南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收到预警信号后,应当通过广播、电话等多种手段及时向公众广泛传播。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收到预警信号后,应当利
7、用广播、告示、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立即传播预警信号,并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做好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通过编印预警信号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预警信号宣传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预警信号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传播虚假预警信号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负有直接责任的
8、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及时传播或者不传播预警信号,导致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29日发布的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同时废止。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与本办法同时公布。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一
9、、暴雨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5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雨量达10毫米以上),易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防御指南:1 .暴雨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2 .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3 .驾驶人员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堵塞,确保行车安全;4 .收盖露天晾晒物品,以防雨淋;5 .检查城市、农田、堤坝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5毫
10、米以上,或者已达25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雨量达10毫米以上),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防御指南:1 .暴雨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2 .学校、幼儿园采取防御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3 .驾驶人员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堵塞,确保行车安全;4 .收盖露天晾晒物品,转移低洼易浸地区物资;5 .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6 .检查城市、农田、堤坝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塘堰、水库保持安全水位。(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Fl暴ETI雨褶RAINSTORM含义: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5毫米以
11、上,或者已达25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雨量达10毫米以上),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的可能性很大。防御指南:1.暴雨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暴雨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2 .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3 .学校、幼儿园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4 .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5 .适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人员和危房居民;6 .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7 .收盖露天晾晒物品,转移低洼易浸地区物资;8 .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内
12、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dI红RAINSTORM含义: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雨量达17毫米以上,青海南部地区1小时降雨达25毫米以上),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的可能性非常大。防御指南:1 .暴雨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2 .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3 .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可以停业、学校可以停课;4 .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5 .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人员和危房居民,
13、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6 .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7 .收盖露天晾晒物品,转移低洼易浸地区物资;8 .做好城市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二、暴雪预警信号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雪量达3毫米以上),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防御指南:1 .暴雪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雪和防冻害准备工作;2 .进行道路、铁路、电力设施巡查维护,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的清
14、扫工作;3 .老弱病幼人群注意防寒保暖;4 .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采取防滑措施;5 .加固塑料大棚、简易大棚等易被雪压的搭建物。(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雪量达3毫米以上),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1 .暴雪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暴雪和防冻害措施;2 .加强道路、铁路、电力设施巡查维护,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的清扫工作;3 .老弱病幼人群注意防寒保暖;4 .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采取防滑措施;5 .加固塑料大棚、
15、简易大棚等易被雪压的搭建物;6 .农业、牧业和种养殖业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雪量达5毫米以上),可能对交通和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或已对交通或农牧业造成较大影响。防御指南:1 .暴雪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暴雪、冻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2 .加强道路、铁路、电力设施巡查维护,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3 .对积雪道路进行交通引导或管制;4 .老弱病幼人群注意防寒保暖;5 .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6 .加固塑料大棚、简易大棚等易被雪压的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7 .农业、牧业和种养殖业采取应急措施。(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格尔木市区、大柴旦、茫崖、冷湖等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可能对交通、农牧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或已对交通、农牧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防御指南:1 .暴雪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雪和防冻害应急和抢险工作;2 .加强道路、铁路、电力设施巡查维护,做好城市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