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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东城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202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2023年,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印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提出要抓好体系建设,筑牢新时代政务服务新发展坚实基础。今年12月20日,国务院组织第五次专题学习,对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优化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明确了工作要求。与此同时,随着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入,政务服务工作内涵持续丰富,工作职责涵盖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政务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多个维度,工作体系从市、区、街道
2、,延伸至社区、园区、楼宇,涉及面广、延伸度深、综合性强。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工作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整体提升,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东城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多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二、主要内容说明管理办法共50条,包括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场所设置、服务场所运行、工作人员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等八个章节,涉及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之星评选等多项重点任务,为政务服务各领域工作提供有力指引。三、内容特点一是精准定位,明确职能划分。管理办法明确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3、的功能定位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基本职能,及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为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结合重点任务,把握发展方向。管理办法明确,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应遵循“应进驻必进驻、应委托尽委托、应授权尽授权”工作原则;全区各部门应加强“一件事”“一业一证”等集成化、场景化办事服务。三是加大指导监督,强化人员管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职能,明确各部门应将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进驻人员每月考核结果及年度考核等次建议作为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进驻人员管理。四是坚持系统思维,完善配套制度。结合东城区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同步起草制定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将其作为管理办法的附件,对区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规范予以细化,进一步完善东城区政务服务体系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