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98591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45.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部门行政职权调整后目录汇总表一、行政许可共6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备注1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行政审批科和资源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八条。2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行政审批科和资源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3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行政审批科和森防站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科和资源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六条。5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行政审批科和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6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行政审批科和生态修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第二十六条。二、行政处罚共71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备注1对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检疫事项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一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对伪造、涂改、

3、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编号、封识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二条: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3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第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4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条:违反规定,承运、收寄无检疫证书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和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5对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

4、、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森林植物产品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三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6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引起疫情扩散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7对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条: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8对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行政处罚森防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条:发生森林病虫

5、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9对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森防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三条: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10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第541号令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11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6、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12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13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14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15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16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

7、火险区活动的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17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行政处罚市林业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18权限内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19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以欺骗、贿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处罚20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的;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

8、作商品种子销售的;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21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一条。22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涂改标签的;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23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己撤销登记的农作物林木品种的处罚

9、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24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五条。25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六条。26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市林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七条。27未按照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项目的处罚市林技站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15日林业部令第13号发布施行,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正)第十八条。28伪造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处罚市林技站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10、管理办法(1997年6月15日林业部令第13号发布施行,2011年1月250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正)二十条。29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市林技站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第六十条。30推广国家和省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以外的其他重要品种,未到县(市)或者省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的处罚市林技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04年4月1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第十条、第二十五条。31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

11、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订)第四十六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第二十九条。32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猎捕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33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12、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订)第四十七条。34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订)第四十八条。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35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订)第四十八条。36违反规定,伪造、变造

13、、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订)第五十五条。37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五条。38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九条。39非法捕杀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1月14

14、口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第二十九条。40非法捕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第三十条。41在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产卵场、涧游通道、索饵场等,排放工业污水、废气,堆积、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未经批准使用危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的剧毒药物的处罚资源管理科、湿地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第十三条。42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资源管理科、湿地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行政法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