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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纪作弊处分种类及形式违纪主体违纪作弊形式处罚种类及形式学生1、违反考场纪律(如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按规定清场等)2、桌面书写考试内容3、夹带4、携带、使用通信工具5、替考6、其它违纪、作弊行为1、考试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得参加重考。2、取消当前学年各类学生评优评先活动。3、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并不得授予学士学位。4、学生违纪信息登记到教育部学信平台。教师1、开考前有意泄露试题,造成恶劣影响,认定为I级教学事故。2、不按学校规定进行命题,造成不良后果,认定为II级教学事故。3、无正当理由监考迟到、早退或监考过程中有失职行为,认定为In级教学事故。4、考试或评卷过程中丢失
2、试卷,影响学生的成绩评定,认定为II级教学事故。5、不按照评分标准随意评定成绩的,认定为II级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事故的等级报人事处处理,将分别给责任人以下处分:1、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教学事故责任人晋升技术岗位等级时,教学考核成绩一次事故扣10分。2、警告。受处分期间,教学事故责任人不得晋升职务或技术岗位等级。3、记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受处分期间,教学事故责任人不得晋升职务或技术岗位等级。4、记大过处分,停课(职)半学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受处分期间,教学事故责任人不得晋升职务或技术岗位等级。5、降级、撤职及其以上处分。受处分期间,教学事故责任人不得晋升职务或技术岗位等级。学院教师和学生的违纪情况作为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