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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嫩江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动条件及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 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2 扑火指挥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3.1火灾预防3. 2火险预测预报3.3 林火监测3.4 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5. 2响应措施4. 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5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4.1 组织指挥原则4.2 扑火原则4.3 供给原则5. 4扑救措施5.1 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5.2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5.3 人工增雨方案6后期处置6. 1火灾评估6.1 灾民安置6.2 工作总结6. 4奖励与责任追究6
2、.5火案查处7综合保障7.1 扑火前指保障7. 2火场应急通信保障7.3 储备物资保障7.4 资金保障7.5 技术保障7.6 培训演练8附则7.7 预案管理7.8 高危火险区8. 3高保护价值森林8. 4重要设施目标8. 5奖励与责任追究8. 6应急支持保障部门的职责任务8. 7预案生效时间嫩江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总则1.l编制目的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
3、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河市委、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决定和黑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嫩江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5 .1在县政府和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1.6 .2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
4、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1.7 .3在处置各类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1.5启动条件及灾害分级1.5.1启动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造
5、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在未开发原始林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省和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1.5.2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执行。2.组织指挥体系预案启动后,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各类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2.1 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1.1 机构组成总指挥:王海
6、东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常务副总指挥:张大力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振秀县政府党组成员、林业局局长副总指挥:(按姓氏笔画为序)邓斌县森林防火副总指挥石长福县森林防火副总指挥刘玉军县林业局副局长孙永春县委办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苏钟平嫩江航站站长张林县防火办副主任张宏雷农垦九三管理局副局长郑延国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兼)郭贵岭县森林防火副总指挥防火办主任夏杰县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滕大鹏黑河市森警支队嫩江大队大队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君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旭斌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振祥县移动公司总经理田波县气象局局长刘国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敏县卫生局局长孙日生县电业局局长季军
7、县水务局局长李强县司法局局长张林生嫩江航站副站长张国华县林业局副局长张鹏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伟大中国联合通信嫩江分公司经理罗永生县农业局局长范开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范奉武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赵映红农垦九三管理局林业局局长姚瑜明县石油公司经理郝冰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徐亦剑县财政局局长高峰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韩守林县民政局局长谢非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焦明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魏庆林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扑救协调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情况综合组、火案调查组、救护组和宣传报道组。2.1.2 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
8、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各级人民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具体任务:扑救协调组:组长:刘振秀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成员:郭贵岭县防火办主任田波县气象局局长刘玉军县林业局副局长张林县防火办副主任负责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调用,落实扑救的具体措施;负责火场扑灭后的检查验收。通信联络组:组长:刘玉军县林业局副局长成员:王振祥移动通信公司嫩江分公司总经理任伟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嫩江分公司经理李丹县防火办通信监测股股长张路县防火办通信监测股通信技师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和报务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通信通畅和报务工作落实。后勤保障组:组长:徐亦剑县财政局局长成员:刘国
9、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旭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姚瑜明县石油公司经理姚树友县防火办后勤保障股股长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装备、油料、机具等物资的储备、补充和调配。情况综合组:组长:郭贵岭县防火办主任成员:张林县防火办副主任赵言峰县防火办信息综合股股长负责起草县政府、森防指防扑火命令、批示、指示并协调森防指成员单位;汇总防扑综合情况,上报阶段性火场扑火情况,同时负责前指文秘工作。火案调查组:组长:高峰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成员:魏庆林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君县人民法院院长范德才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负责火案火因调查处理,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火案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及前线指挥部安全保卫工作。救护组:组长:韩守林县民政局局
10、长成员:孙敏县卫生局局长罗永生县农业局局长负责伤病人员救护和协助安置灾民工作。宣传报道组:组长:郝冰县文广局局长成员:孙登发县网络广播电视台台长仲欣黑河日报社驻嫩江记者站站长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和协助新闻媒体的报道工作。2.2 扑火指挥2.2.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火灾发生地的防区前指负责指挥。跨行政区、施业区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指挥。2.2.2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适当位置成立前线指挥部。必要时,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森防指扑火前线总指挥部,设立相应的火场应急工作组。2.2.3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
11、务,接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2.2.4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3.Ll火灾预防预案启动后,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林区各林场、村屯、野外地营子、作业点不准生火做饭,不准进行农事用火;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防山火危及乡镇、村屯、林场以及重要设施等的安全,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3.L2火险预测预报预案启动后,依据气象局短期气候预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时期的
12、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县气象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向全县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3.1. 3林火监测预案启动后,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省和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高山了望系统、飞机巡护等多方面手段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在森林火灾发生地利用飞机巡护、了望塔、地面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3 .L4信息报告预案启动后,前指应于每日5时、14时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向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火情动态,于每日6时、15时,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出现森林火
13、灾时,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发生地报告后,立即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林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并及时上报县森防指,县森防指统一调度命令,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集结优势兵力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扑救。4.2 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2.1扑救火灾火灾的组织扑救以武警森林部队、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以当地
14、林场半专业队为辅,就近用兵,重兵投入。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4.2.2转移安置人员各山区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4.2.3救治伤员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
15、伤亡时,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医疗单位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4.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乡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4.2.5保护重要目标当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设施重要目标和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4.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4.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