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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审批表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号施行日期主要内容企业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编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意见:签字:年月日备注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目录文件页码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8安全培训和教育管理制度10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6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制度20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7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31重点场所、设备和设施的
2、安全管理制度3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0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5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管理制度52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范围本制度确定本企业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批准、更新、安全绩效考核以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和责任认定。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3、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3目的为确保本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进而确保全体员工和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4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4.1 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店长)任组长,主管任副组长,为组员。4.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4.3 店长对本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及批准5.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由安
4、办组织起草后交店长审阅。5.2 店长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5. 3安办修改后下发至各主管及其他相关人员。5.4 安办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征集意见会议,将意见在会上提出。5.5 安办总结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店长,店长给出修改意见。5.6 安办根据修改意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改。5.7 安办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交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企业下发;审批未通过,安办重新修订。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更新6.1 安办每三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更新一次。6.2 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组织机构等发生变化是,安办及时组织修订与更新。6.3 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应及时将文本下发各岗位,并收回废
5、止执行的文件。7安全绩效考核7.1安办每年年底对各级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一次。7.2 安办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各岗位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7.3 具体考核办法见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8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本条责任追究对象仅限于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管理责任者,涉及领导干部的其他行政处分依照国家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1 .1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分类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6、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界定领导责任,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责任界定。2 .2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分级8 .2.1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属渎职、失职的应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9 .2.2次要责任(一般责任)不属渎职、失职的应为次要或一般责任。8.3责任追究处理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事故调查方法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7、制度。8.3.1行政处分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行政处分(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D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者主要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重要责任人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一般责任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次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2)发生上报一般事故者主要责任人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重要责任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一般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或通报批评次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发生企业级事故者主要责任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重要责任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一般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次要责任人进行批评4)不属“三违”造成人身伤害
8、,特别是自身伤害者视情节减、免处分。5)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不能因负伤而减免处分。死亡的责任人不再追究处分。8.3.2经济处罚D受通报批评者扣发一个月奖金。2)受警告处分者扣发二个月奖金。3)受记过处分者扣发三个月奖金。4)记大过及以上者扣发三个月至半年奖金。5)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责任者另行赔偿。按月基本工资,主要责任者扣20%;重要责任者扣15%;责任者扣10%。(1)部门级事故:按上述标准扣罚3个月。(2)一般事故:按上述标准扣罚6个月。(3)较大事故:按上述标准扣罚9个月。(4)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按上述标准扣罚12个月。涉及刑事处罚另行规定。(5)构成报政府部门一般及以上事故,
9、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的,企业不再重复扣罚。9附则9.1 本制度由安办负责修订与解释。9.2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1 .目的1. 1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方法1.2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研究分析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措施1 .3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管理范围2.1 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及班前会。3 .责任分工3.1 店长负责主持召开企业安全办公例会会议。3.2 各部
10、门经理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班前会。4 .管理要求4.1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会议4.1.1 安全生产例会的基本要求是定期认真研究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检查解决问题的进度及效果,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4.1.2 召开会议的时限要求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2)根据上级要求或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召开。3)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店庆促销活动前召开。4.1.3 1.3参加人员及范围由主管召集,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小组成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4. 1.4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会议议程:1)安全员组织学习文件,传达市、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
11、产工作会议精神;2)各主管汇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3)审议本次会议解决的议题;4)店长作总结讲话。(2)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商委)的有关要求派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X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资金投入事项X研究制定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督促检查安全责任制等制度落实情况。4.L5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派确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步骤X确定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时限和措施X明确落实会议内容的
12、主责部门和责任人4.1.6会议记录管理会议记录由安全员负责填写,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文字记录,追踪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4.2班前安全生产会议4.2.1班前安全生产会议,每天利用晨会机会至少召开一次,由主管召集,会议内容: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布置今天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问题。4.2.2会议记录由指定主管人员填写,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记录,定期向店长汇报。4.3相关工作要求4. 3.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按时向店长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5. 3.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
13、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6. 3.3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7. 3.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8. 3.5安全会议记录每年整理一次,并保存3年。5.相关记录9. 1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企业各部门和员工,以及进入本企业管理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人员。3相
14、关文件及引用标准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9.3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9.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号)9.5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4术语和定义4.1 三级安全教育:指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的企业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统称。4.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4.3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4.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15、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统称。4.5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企业或者股份有限企业的董事长、厂领导,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务局)、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4.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4.7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5职责5.1 店长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考核工作。5.2 主管负责编制安全教育培训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