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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陕煤局发(2018)6号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华电陕西矿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13号)精神,为了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严防煤矿事故发生,决定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二、检查督查重点内容(一)各级煤炭
2、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煤矿企业在全国“两会”期间煤矿保安全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二)煤矿节后复产复工整改、验收、报批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政府负责人审批签字制度落实情况。(三)民营煤矿驻矿安监员到位及责任落实、24小时安全盯守情况。(四)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五)已复产复工矿井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三、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一)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上级公司要组织对已复产复工煤矿全面检查。(二)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市属煤矿及县区开展全面检查督查。(三)省煤管局会同陕西煤监局对重点地区和煤炭企业重点督查(省督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四、检查督查要求(一)各市县煤
3、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及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工作。(二)省督查组重点督查复产复工矿井数量多、灾害严重地区,每个组检查督查不少于2个县(区)及4处煤矿企业,督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三)各省级督查组每周五12时前向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书面报送督查工作情况。督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形成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查出的具体问题隐患、执法处罚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等,重大隐患和执法处罚要列出清单,并于3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省煤管局、陕西媒监局(省煤管局联系人:张华,电话:029-8767183
4、1;陕西煤监局联系人:王从冰,电话:029-87671801)。(四)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纪委有关纪律规定。附件:省煤矿安全督查组分组情况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附件省煤矿安全督查组分组情况第一组:陕西煤监局副局长蔺国杰带队,陕西煤监局赵随新、省煤管局贾文飞参加,负责督查榆林市。第二组:省煤管局副局长问永忠带队,省煤管局李元中、陕西煤监局武小兵参加,负责督查宝鸡市。第三组:陕西煤监局纪检组长沈少波带队,陕西煤监局李林、省煤管局杨德明参加,负责督查渭南市。第四组:省煤管局副巡视员何备战带队,省煤管局孙保民、陕西煤监局王从冰参加,负责督查延安市。第五组:陕西煤监局总工程师樊西洋带队,陕西煤监局王兴民、省煤管局胡建华参加,负责督查铜川市。第六组:省煤管局总工程师蔡选良带队,省煤管局张晓宏、陕西煤监局王山海参加,负责督查咸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