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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卷册检索号30-BH0048K-P01(l)版号0状态DES浙江吴宁500kV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前言1.1 建设项目的特点11.2 工程设计工作过程1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4 关注的主要环境I可题2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22 总则42.1 编制依据4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62.3 评价工作等级82.4 评价范围92.5 环境保护目K.92.6 评价重点103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113.1 工程概况113.2 与政策法规等相符性分析173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93.4 生态影响途径分析213.5 可研环境保护措施21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44.
2、1 区域概况244.2 自然环境2443电磁环境254.4 声环境274.5 生态294.6 地表水环境294.7 工程所在区域主要的环保问题295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305.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05.2 声环境影响分析305.3 施工扬尘分析32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335.5 污水排放分析336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346.1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46.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96.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8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496.5 环境风险分析49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517.1 污染控制措施分析517.2 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537.3 环境
3、保护措施537.4 环保措施投资估算54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68.1 环境管理568.2 环境监理598.3 环境监测619 评价结论与建议629.1 -1.-52629.2 环境概况629.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主要结论639.4 达标排放稳定性649.5 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649.6 环境保护措施659.7 公众参与689.8 总结论及建议6810 附件69Pyf牛169附件2金华市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工程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70附件3浙江吴宁500V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73附件4浙江吴宁500V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清单7611
4、 Prirm84附图1吴宁变电站地理位置图84附图2吴宁变电站周围形势图85附图3吴宁变电站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86附图4吴宁变电站电气总平面布置示意图87附图5吴宁变电站周边生态功能区划图88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前言浙江电网是华东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基本形成特高压交直流骨干网和5OOkV主网架。2016年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为70100MW,同比增长11.45%。金华电网是浙江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金华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负荷高峰时电网供电能力相对不足;2、主供金华东部地区的50OkV丹溪、吴宁变电站将难以满足,tNl”的要求。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提高电网供电能力,满足负荷
5、增长需求;有利于缓解丹溪变供电压力,提升区域电网供电能力;有利于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电网分层分区供电创造条件。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1.1 建设项目的特点1.1.1 工程概况吴宁50OkV变电站位于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包括:(1)站内扩建1组I(X)OMVA主变压器;(2)站内扩建1组60MVar低压电容器,将#3主变已配置的1组60MVar低压电容器改接到本期扩建主变低压侧;在预留场地内扩建1座50OkV继电器小室。终期规模包括:(1) 4组IoOoMVA主变;(2) 500kV出线8回,22OkV出线14回;(3)每组主变低压侧装设2X60Mvar低压电抗器和2X
6、60MVar低压电容器。本工程在变电站现有围墙范围内实施,无需在站外新征用地。1.1.2 工程特点本工程建设特点如下:(1)电压等级:500kV;(2)工程建设性质:变电站改扩建工程;(3)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场地内建设,不新增征地。项目位于农村地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1.2 工程设计工作过程浙江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于2017年2月编制完成了浙江吴宁500kV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于2017年2月28日在杭州召开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2017年5月12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关于印发浙江吴宁500kV变电站
7、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规划2017134号)给出了评审意见。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要求,浙江吴宁50()kV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于2017年5月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808号)开展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吴宁500kV变电站按本期及终期规模投运后的环境影响。自接受委托任务后,在建设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环评机构收集了工程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工程附近地区进行了现场踏勘,
8、对工程周边的自然环境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征求了本工程环评执行标准。2017年5月26日,委托监测单位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包括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环境背景的监测。在掌握基本资料后,环评机构对资料和数据进行了处理和分析,在类比分析和理论计算的基础上,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最终编制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上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评审。2017年7月13日,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会,并形成了专家咨询意见。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环评单位对原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供上报批
9、复。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本工程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本工程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电网发展规划。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第3页本工程变电站厂界及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声环
10、境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环保要求。根据类比分析与预测计算结果,本工程建成后,吴宁变电站厂界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4000V/m、100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吴宁变电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l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处昼、夜声环境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吴宁变电站前期工程站内已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由该装置处理,不外排;本工程运行期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变电站运行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吴宁变电站内设置有固体垃圾收集
11、箱,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工程扩建不新增运行人员,故运行期间也不会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本工程建设对工程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在加强生态保护和管理措施后,从生态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本次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采用报纸公示、网上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现场张贴公告,并在第二次环评公示期满后,发放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调查对象覆盖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所有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统计,部分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将在后续设计、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在实施了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
12、次环评工作得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各级政府、环保、电力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致谢!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及法规2.1.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修订版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修订版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修订版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起修订版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修订版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
13、008年6月1日起修订版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起修改版施行;(9)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起修改版施行;(10)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6月30日起修改版实施;(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修改版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起修改版施行;(1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1.1.2 部委规章(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4、21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2131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2134号);(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第5页号);(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2号);(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1.1.3 相关地方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起修订版施行;(3)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