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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委托加工协议甲方:乙方:第一条:总则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
2、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不含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第四条:项目约定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床上用品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
3、验收标准。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4、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乙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6、包装印刷
4、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7、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
5、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第六条:订货与供货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
6、符合甲方的要求。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第八条: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7、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第十一条:仲裁原则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编号】:
8、产品委托加工合同甲方(委托方):公司:乙方(受托方):公司地址:(以下简称甲、乙方)甲方为O乙方为0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加工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委托加工产品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0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型号:0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为准,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封样,并由甲方保存。如产品设计或技术参数指标等发生变更的,以甲方的变更通知单为准。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二、委托加工方式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和运营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次月的产品生产加工订
9、单,明确订单的品种、型号、数量、包装要求、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乙方应在接到订单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回传甲方,如乙方对订单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的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乙方无异议。2、乙方应优先安排生产加工甲方的订单,并保质保量按时交货。甲方下达并经乙方确认的每个批次产品订单,在乙方未备料或未生产前,甲方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增减,并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如乙方已备料并生产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按原订单加工生产。3、乙方因生产能力不足或发生生产经营状况变化,无法承接和完成甲方的产品订单,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
10、方另行协商产品生产计划和措施。4、甲方在下达产品月生产加工订单后,又根据市场需求下达产品零星生产加工订单的,乙方必须承接并确保完成生产加工。5、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全部回购。6、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图纸、技术文件和生产工艺文件,为乙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供生产技术支持和指导。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销售甲方产品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擅自销售或提供产品总货值10倍的赔偿金。三、产品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1.甲方按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费用和零部件(配件)采购价格为基数并上调10%为委托
11、加工产品的甲方收购价格(含税价),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产品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配件由甲方提供的,应在产品收购价格中扣减由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和配件的成本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每月产品收购货款总额的20%由乙方垫资,采取每月滚动结算的方式,当月10日前结算上一个月的货款,货款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应在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开户名:,帐号:O四、零部件和配件采购1、乙方生产加工所需的产品零部件和配件的批量采购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统一采购,乙方应确保采购资金的落实,按甲方下达的采购货款支付通知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2、甲方
12、为乙方批量采购的产品零部件和配件的运费由甲方或供应商承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零部件和配件的运费由甲方承担。3、乙方可自行采购产品零部件、配件和包装材料,但必须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和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并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产品零部件和配件的运费由乙方承担。4、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上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五、产品交付与验收1、产品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甲方下达并经乙方确认的订单履行,若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产品物流运输和装车由乙方负责,所需运费和装车费由乙方承担。2、产品在出厂前,由甲
13、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3、产品验收依据为甲方质量标准和质量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六、产品质量保证和质保期1、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2、乙方应对零部件、配件和其他物料进行入库前检验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3、甲方对乙方生产的产品实行出厂前检测检验,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由乙方提供二年的质保期,质保期间发生除易损件外的产品零部件(配件)损坏的或有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损坏或有质量问题的零
14、部件(配件)由甲方负责寄回乙方并由甲方承担运费,新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负责寄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运费。属于供应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产品零部件(配件)由乙方通过甲方向供应商提出更换。5、乙方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或者有发生质量事故隐患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负责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全部召回,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6、乙方加工的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发生用户投诉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先行赔付用户,用户签收确认后,赔偿款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产品回购款中扣除。
15、七、产品工装模具1、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委托加工产品生产的工装模具由甲乙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工装模具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工装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的工装模具用于委托加工产品生产的,工装模具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乙方不向甲方收费工装模具加工费用。3、在委托加工期间需要制作新的工装模具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工装模具制作协议。八、保密责任和廉洁条款1、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技术秘密。2、本合同所述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和零部件技术图纸、技术文件、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参数、技术指标、工装模具、产品和零部件样品、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双方往来的函件、传真、邮件、短信、微信或QQ洽谈记录、乙方在加工生产期间涉及到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等等。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及乙方所属员工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复印、拍照、传真等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和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零部件出售、出借、转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4、甲方产品不再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或者属于甲方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业技术秘密归还给甲方,并在委托加工生产终止后2年内仍应履行保密甲方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