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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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疑纪要地块名称: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123、124、132街坊地块地块公告号:2018YSoOIHPol问题解答:第一部分答疑人及单位: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局问题一:关于区域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地块产业发展导向及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的要求是什么?解答:该地区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为高端商业商务发展,地块的开发建设须有效促进地区商业结构完善及商圈能级提升,强化高端商务集聚效应,同时有效推动西藏路沿线城市功能及空间形象的提升并联动豫园地区的繁荣发展。地块的开发建设还应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及大健康等产业,土

2、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详见预申请须知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问题二:地块内还有需要动迁或补偿的建筑吗?解答:没有。问题三:因动迁洽谈或规划审批而动工时间超过交地后6个月会有罚则吗?解答:以正式出让中的预合同相关条款为准。问题四:交地后6个月开工,是否只需要一块地开工?解答:交地后6个月开工,只需出让宗地范围内任一地块开工即可。问题五:控规中所标建筑控制线标注“可变”,而建筑塔楼控制线未标注“可变”,塔楼的可建范围是否较控规图则有变化余地?解答:建筑塔楼应在建筑塔楼控制范围内建设。问题六:123街坊地块和124街坊地块之间的东台路上方可架设架空连廊的范围是多大?宽度限制不能超过12米?能否有所突破?是

3、否可以做大面积盖板整体跨越,或3层以上连成一个商场?解答:根据合理的平面功能布局设置不超过3条人行天桥,具体以后续审批的方案为准。各天桥宽度应依据控详不超过12米。问题七:123和124街坊地块之间是否必须留出东西向室外车行通道?两街坊地块内部道路是否只能做人行(用其他材料),平时改消防车道?解答:符合消防、交警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情况下,东台路作为限时步行街考虑。问题八:地块附加图则中4处保护建筑分别是什么?是否都需要保留?建筑面积、大小分别是多少?解答:4处保护建筑分别为喇格纳小学旧址、章太炎/汤国梨旧居、保安坊8号住宅、元吉里2号住宅4处文物保护点,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

4、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地块内4处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方案,并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保护建筑具体的保留范围和方式以最终批准的文物保护方案为准。问题九:067地块中保护建筑为带阴影显示,070地块中3处保护建筑不带阴影显示,两地块保护建筑性质是否相同?解答:070地块中3处保护建筑因体量较小,所以只标注了位置,未标注形状。两地块保护建筑性质详见问题八。问题十:地块附加图则中4处保护建筑的建筑面积是否包含在文件给出的地块计容面积内?解答:地块附加图则中4处保护建筑具体的建筑面积以最终批准的文物保护方案为准,4处保护建筑若作为公益性设施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问题十一:保留建筑作为公益性设施

5、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公益性设施的定义有何要求?能否收取租金,是否需要对外开放?解答:公益性设施分为社区、区级公益性设施,具体认定以最终审批的方案为准,原则上需对外开放。问题十二:067地块保留建筑为比乐中学,070地块三处保留建筑名称分别是什么?解答:详见问题八。问题十三:地块内文物保护建筑是否有保护等级要求和保护方案?解答:详见问题八。问题十四:目前地块内留存的所有建筑,哪些是需要保留的?哪些是需要拆除的?可以拆除的建筑是否已支付拆迁款?可保留的建筑是否可以移位?它们各自的现时坐标点位、占地面积及层数?解答:地块内所有建筑都已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地块留存的所有建筑中需要保留的建筑信息、

6、保留范围和方式详见问题八。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地块内4处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方案,并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根据方案确无需保留的应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拆除。问题十五:067-01及070-01,地块内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在地块中的具体位置,可否提供标注具体位置的CAD图纸?解答:具体位置的CAD图纸按照上海市测绘院图纸管理规定申请。问题十六:067-01及070-01地块内文物地下结构形式是怎样的?是否影响地下室开挖范围?解答:地块内保护文物的具体地下结构情况,在文物保护方案编制过程中,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配合问题十七:067-Ol及07

7、0-01地块内保护文物是否已有已经批准的保护方案?是否可进行保护性迁移?解答:地块内保护文物的保护方案制定、保留方式详见问题八。具体的保护方案由受让人制定,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问题十八:067-01及070-01地块内上述文物,其他新建建筑对其退距要求为?解答:新建建筑方案需考虑与文物保护点的协调关系,最终以后续审定的方案为准。问题十九:067-01地块内,除原喇格纳小学外,其他现状可拆除建筑的建筑规模为多少?解答:详见问题十四。问题二十:现状浏河口路的“东台路古玩市场”牌坊是否属于文保单位?可否拆除?解答:现状浏河口路的“东台路古玩市场”牌坊不属于文保单位,可以拆除。问题二十一:与

8、现有项目地下商业的连通是否有具体要求?解答:规划将067、070街坊以及068-01、068-02地块的地下空间联通,实现整体联动开发。对与现有项目地下商业的连通无具体要求。问题二十二:070-01和069-01地块考虑设置地下连通道,069-01地块是否将来拟考虑开发商办项目,开发进度有无考虑?解答:根据现有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069-01地块目前规划为公共设施综合用地,开发进度根据该地块旧改计划推进情况而定。问题二十三:地块建设要求中要求配建IOKV变电站,该变电站要求多大容量?需配合架空线入地的架空线长度是多长?解答:该变电站容量为10千伏,电站需满足相关电业技术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电

9、力部门,产权归电力部门所有Q受让人应总体考虑该地区整体改造后(如架空线入地等)的用电需求,并无条件配合电力部门落实地区架空线入地等相关工作,具体线杆、线缆数量和长度需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定。问题二十四:受让人对地块内需搬迁和复正的寿宁配电站有何义务?解答:根据变电站搬迁及复正协议书,受让人需在123街坊或132街坊地块范围内复正寿宁配电站,新站规模为标准IOkVPT型地上配电站,电站需满足相关电业技术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电力部门,产权归电力部门所有。问题二十五:是否可以提供变电站搬迁及复正协议书?解答:相关协议书待地块交易结束及受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由建设管理部门提供。问题二十六:变电站是

10、否可以设置于地下室或是否可以结合其他建筑建设?解答:具体建设方案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问题二十七:变电站建设(搬迁及复正在123或132街坊地块范围内复正寿宁配电站)的协议书或详细情况是怎样?解答:详见问题二十五。问题二十八:068-Ol地块内现状包括部分地上建筑物,是否可全部拆除?解答:待寿宁配电站复正后,该建筑物可以拆除。问题二十九:变电站搬迁时间表是怎样的?解答:地块内原寿宁配电站已完成搬迁并拆除Q问题三十:地块沿东台路、浏河口路等,现状电线及线杆,迁移入地计划如何?解答:根据2018年黄浦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计划,该地区整治工作将于今年年内实施。问题三十一:商办地上部分是否必须按照面

11、积的40%做装配式建筑?解答:按预申请须知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九目的要求。问题三十二:社区配套是否有最低建设标准?解答:按预申请须知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第八目的要求。.问题三十三:可否提供地块周边区域控规图纸及地块周边CAD地形图?解答:地块周边区域控规图纸可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或我局申请。地块周边CAD地形图按照上海市测绘院图纸管理规定申请。问题三十四:可否提供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解答:地块正式出让公告期间,可在http网站和http/WWw.shtdsc.ConI网站下载。问题三十五:可否提供界址点坐标成果表?解答:详见问题三十四。问题三十六:可否提供原有建筑信息,例如是否有地下室

12、、防空洞,原有地下基础如何?解答:具体详见预申请须知中第三条第三款第二项。问题三十七:相邻的轨道交通线对于本地块是否有特殊的设计及工程要求?解答:具体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周边项目规划管理规定(沪规政(2005)809号)执行。问题三十八:由于068-01、068-02和07(三)I地块贴近轨道交通8号线,是否可以提供该区段轨道交通相关图纸?解答:由受让人向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查询。第二部分答疑人及单位: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问题一:本地块预计何时正式挂牌?采用何种出让方式?是否招挂复合?解答:具体的出让时间及出让方式详见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结果公告。问题二:由于未来正式出让阶段的投标主体不得与预申请阶段发生变更,因此,若后续出让包含商务标评分部分,则对于投标主体业绩认定的关联方规则为?解答:详见问题一。问题三:本地块设立预申请底价,该底价何时公布?解答:预申请底价仅作为衡量预申请人是否可参加后续土地出让活动评判依据之一,由出让人在预申请报名前密封后交至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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