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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安全和绿色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及保障措施第一节、安全和绿色施工、扬尘治理保障重点分析因本工程地处北京城区,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活动计划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安全绿色施工及扬尘治理是本项目的施工管理的重点内容。依据本项目的特点安全管理以安全用电管理、临边防护管理、电动工具管理、高处作业管理列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绿色施工管理的“四节一环保”及装修材料的选材用料为重点管控内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重点管控的“六个百分百”的内容。第二节、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一、安全管理目标1、无因工亡人、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3%。2、无消防火灾事故发生。3
2、、达到“北京市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管理标准。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三、安全管理体系1、组织管理(1)、成立由总承包部项目经理负责,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2)、总承包部主要负责人与各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责任状,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分管责任人须签订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3)、总承包部设立一名安全总监、一个安全部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安全部设四名专职安全员,分别负责安全防护管理、机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管理。(4)、分包项目经理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安全
3、管理组织,建立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信息收集和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传递;(5)、劳务分承包方根据情况设立专兼职安全员;(6)、各级安全员必须具备满足本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北京市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有丰富管理经验、管理能力的人员承担,其他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内部培训合格的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所有上述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由本单位进行控制,总承包单位进行备案存档并进行监督检查;(7)、所有在施单位都必须编制明确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2、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机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机构负责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进行具体管理,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4、落实安全交底与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项目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当地有关部门及业主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四、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明确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制。2、安全教育制度(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北京市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2)、项目经理及各科室主管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
5、作是否落实,消除只重进度,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的思想意识。(3)、参加施工的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均要由项目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4)、项目安全员应对全体在施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教育,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较高的平稳状态。3、现场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安全员应坚持每天都到现场巡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落实,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2)、重点做好搭设的脚手架和其他支架的检查工作,把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中。(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安全措施。做好技术验收工作。(
6、4)、项目安全员应做好安全日志,认真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4、安全例会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2)、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主持,项目工程部、技术部、采购供应部所有人员及分包单位(各施工队)、主管、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参加。(3)、安全例会内容:1)、对施工队一周施工情况综合考核,落实项目部工程例会中有关安全的事项;2)、安排下周安全工作。(4)、安全例会由项目资料员做记录并打印,项目经理签发有关部室主管。5、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施组设计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进行交
7、底。施工安全措施改变时,要报公司技术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方可变更。(2)、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土建工程师应另拟详细的分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员根据国家规范和北京市的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下发各施工队。(3)、施工正式开始后,会随时暴露一些具体的安全技术问题,安全员应及时对施工队进行交底,弥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计划的不足,保证每个单项施工工艺执行过程中的安全。6、分包人及其他承包人安全管理制度(1)、项目实施全面总承包管理,对各分包单位由分包协调部进行协调,由项目安全部统一部署,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队伍、分包,实行如下制度:(2)、凡参与我单位施工的所有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8、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认可证、法人委托书等有关资料,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在项目安全部留存复印件以备查验。(3)、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个人)必须与本项目部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书。(4)、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及成品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并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必要时由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材料员共同检测,留有检测记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留存(材料设备部)。(5)、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是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并合格,项目安全部根据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特殊工种、季节性、特殊时期的教育,节假日教育,应急教育等。资料留存。(6)、所有特殊工
9、种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核发的或其他省市经济委员会核发的带有“IC卡全国通用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如: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起重工),还要根据工种特点进行专门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资料留存项目安全部。(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禁止吸烟,生活区和办公区设吸烟室。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派看火人备消防器材。(8)、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面罩,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必须戴护目镜。(9)、各分包在自己负责施工范围内,需设置警示警告牌,牌子要醒目大方,主要悬挂于通道口、作业面、外架子、加工区等处,用来提醒施工人员,牌子
10、大小严格按项目CI统一规定。(10)、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资料留存项目安全部。7、劳务队伍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施工劳务时,应审查劳务队是否有“三证”,加强对劳务队的安全管理。(2)、在选择外部劳务时,应同施工队签署安全施工协议,明确项目对施工队的安全要求,以及违反规定时的责任划分和处罚措施。(3)、加强对外部劳务队进场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4)、抓好持证上岗工作。从事技术性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将上岗证交项目安全员处核查,项目安全员处保存上岗证的复印件。(5)、做好施工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8、工地安全用电制度(1)、非专
11、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5)、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6)、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7)、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8)、
12、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9)、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10)、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11)、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12)、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13)、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14)、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
13、压不得超过36V。(15)、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16)、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17)、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9、特殊工种作业制度(1)、施工现场的电、气焊工、电工、机械操作人员、司炉工、架子工、卷扬机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具有本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3)、
14、工地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上岗前要经过各专业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的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5)、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施工,必须具备本工种的作业条件,有权拒绝违法乱纪违章指挥。(6)、特种作业人员设专人管理,严禁酗酒打闹。10、明火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所有涉及明火的施工必须持有项目安全部开具的动火证方可施工;(2)、明火作业的区域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并有专门的看火人;(3)、项目安全部每天上午与下午两次特定时间开动火证,各施工队与分包商将要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到安全部开动
15、火证,在指定的时间用火,超过规定时间须重新开动火证。11、安全奖惩制度(1)、项目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2)、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了显著成绩;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其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反指挥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工职业病的;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北京市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