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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期:二。一七年八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21.2 投融资构61.3 项月合作期限产求71.1 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71.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81.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8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8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9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9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0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10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05.1 评审小组105.2 资格审查106 106.1 通知1062解释116.3确认.:118幺己律与监督1181严
2、禁贿赂1183保密118.4投诉12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121.1 I审查准备工作311.4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1511.5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19一、 资格预审申请函20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三、 授权委托书23四、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24五、 声明函26六、 资格预审申请表28七、 资质表31八、 项目业绩表32九、 财务报表34十、技术能力与管理能力说明36H、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37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人2招标代理机构3项目名称*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者“项目”)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
3、1270.89万元(静态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与铺底流淌资金,实际以最终发生并经政府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6年零4个月,其中包含建设期1年零4个月(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运营保护期15年Q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使用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的PPP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负责指定范围内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的运营保护工作,并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使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回报机制,根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规定的可行
4、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计算每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负责项目指定范围内的物也保护工作、运营保护项目*商用客房整体出租,政府根据项目公司对*商用客房出租与停车费收入情况,与项目公司物业保护绩效考核结果,通过财政资金在运营期内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5项目实施机构*6资格条件1.申请人务必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O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序号项目内容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2 .申请人须经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地人民
5、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3 .申请人务必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者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要求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务必都出资、占股)。4 .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者以上资质。5 .业绩要求: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在建或者已建完的建筑工程行业PPP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6 .财务要求:(1)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该条件;
6、(2)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要求。7 .技术能力与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与管理能力。8 .法律要求:在过去三(3)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者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者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者停业清理或者清算,其资产或者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同时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7是否同意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1、联合体各方须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7、与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2、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务必序号项目内容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拟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与占股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务必出资占股);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需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的资格要求中条件要求。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同意超过两家,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在原联合体或者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者通过加入其他联合
8、体参加本项目投标。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社会资本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10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11社会资本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2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13社会资本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三份,另附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胶装,编制目录(对应页码),装订成册,不可拆封。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9、序号项目内容1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17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18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定性评审法(合格制)19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监察审计部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概况:*1.1.5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1270.89万元(静态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与铺底流淌资金。实际最终以发生并经政府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1.
10、1.6 项目运作方式: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与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定,确定本项目使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的PPP运作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方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投资、建设本项目,并负责指定范围内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的运营保护工作。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的移交给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1.1.7 回报机制:本项目使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根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规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计算每
11、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负责指定范围的运营保护工作,政府根据项目公司*商用客房整体出租与停车费收入情况,与项目公司物业保护绩效考核结果,通过财政资金在运营期内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1.2 投融资结构1.2.1 项目公司的设立:PPP协议草签后,中标人应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的规定在*正式注册成立项目公司。1.2.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股权结构:项目公司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其中,中标人出资并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政府指定的出资方出资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合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1.3 项目合作期限要求1.3.1 本项目设
12、定合作期限为16年零4个月,其中建设期1年零4个月(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运营保护期15年。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与信誉等要求,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如有);(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如有)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如有)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如有)或者采购代理
13、机构相互任职或者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I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与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含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与根据第2.2条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与第2.3条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14、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与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采购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假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书面要求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作出澄清,且需澄清问题具有普遍性,则项目采购人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五(5)日之前做出答复。该答复将不指出问题的来源,并将通知所有登记在册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能够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函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3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