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定位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V1.0-天选打工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架空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定位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V1.0-天选打工人.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备分布即定M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版本号征求意姬编号:中国南方电网郡睛任公司2023年10本技术规范书对应的专用部分目录序号名称编号1架空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定位装置置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1总则12工作范围I2.1 供货范围12.2 服务界限12.3 技术文件2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24使用条件44.1 正常使用条件44.2 特殊使用条件45技术要求45.1 安全性能要求45.2 监测装置功能要求45.3 监测装置技术指标55.4 监测装置外观结构66试验66.1 试验条件76.2 试验方法76.3 检验项目96.4 型式试验106.5 出厂试验106.6 抽样试验IO7产品对环境的影响108技术
2、文件要求118.1 一般要求Il8.2 资料文件119包装、运输、安装及质量保证H9.1 包装129.2 运输129.3 贮存129.4 安装129.5 质量保证121总则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架空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除定位装置采购项目,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招标技术文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如果投标方
3、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 投标方在应标招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
4、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7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2工作范围2.1 供货范围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架空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定位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投标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
5、第三方外购时,投标方应对质量向招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详见专用部分附表2.1。2.2 服务界限2.2.1 从设备生产厂家到设备安装全部由投标方完成。2.2.2 设备到货验收应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2.2.3 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的监督下对设备进行调试,并按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实现监测设备与公司主站的通信。采用无线通信方式的,应按本规范要求传输至公司安全接入区,实现与主站通信。2.2.4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投运。设备投运并稳定运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
6、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2.5 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2.2.6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2.3 技术文件1.1.1 订货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型式实验报告、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和主要技术参数。232在技术协议签订10天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及拷贝光盘2份。(a)装置配置图;(b)外形图、安装尺寸基础图;(c)装置使用说明书
7、。233装置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装置的开箱资料除了232条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中文或中英文对照),部件清单,易损件的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一式8份。2.3.4 投标方应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本2份。2.3.5 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除本规范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规范书规定
8、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主要引用标准如下: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314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9、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T6587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GB/T9361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T11463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5844.1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6611数传电台通用规范GB/T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
1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9064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实验方法GB/T25095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状态监测系统YD/T799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GB/T35721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诊断系统YD/T1028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总技术规范:移动台部ZkYD/T1214TT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规范:移动台DL/T1098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Q/CSG212001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Q/
11、CSG2180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1204060电力监控系统并网安全评估规范(试行)Q/CSG1203020中国南方电网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CSG1204009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Q/CSG1205031中国南方电输电线路在线监测通信规约及信息交互规范(试行)34使用条件4.1正常使用条件监测装置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工作温度:-20C+50C;b)环境温度:-20C+50C;c)相对湿度:l%100%RH;d)基本风速35mse)装置在狂风、暴雨、冰冻等恶劣自然环境及强电磁环境中运行,其工作稳定性、可靠性不应
12、受到明显影响。4.2特殊使用条件当超出4.1中规定的工作条件时,由用户与供应商协商确定。5技术要求5.1 安全性能要求5.1.1 装置不应影响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5.1.2 装置与主站系统之间的信息通信应满足安全接入要求,监测装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1中的相关规定;5.1.3 装置与主站及其通信回路均应符合QZCSGl204009中对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防护要求;5.1.4 安装在导地线上的各功能部件应能承受导地线的振动,不应对导地线有磨损或其他伤害,不应明显降低相间距离、对地距离和对杆塔的电气间隙,并满足设计要求;5.1.5 安装在杆塔上的各功能部件应采取防振、防松措施。5.
13、2 监测装置功能要求5.2.1 数据采集1)监测装置应能自动识别故障行波电流信号、故隙工频电流信号,采集、存储行波电流和工频电流波形数据;2)自动记录高精度时间同步模块授时时钟信号。5.2.2 数据通信监测装置的数据通信应满足以下要求:1)监测装置与主站系统之间通信方式应兼容APN专用无线网络通讯和普通移动通讯网络(2G/3G/4G/5G)通讯,根据招标方要求可另选用光纤通信、卫星通信等。2)监测装置与主站系统之间应用层数据传输规约应满足Q/CSG1205031中国南方电输电线路在线监测通信规约及信息交互规范(试行)要求3)能将设备状态自检信息定时发送到主站系统。4)在通讯中断时,可自动保存测
14、得的数据,待通讯恢复后,及时将存储的数据传回主站系统。5)若招标方选择其它通讯方式的,须在本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3进行说明。5.2.3 时钟同步监测装置应具备卫星高精度同步时钟功能,同步时钟标定误差不大于Ols装置断电24h以内,内部实时时钟须能正常走时。5.2.4 数据存储装置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数据应循环存储至少180天。5.2.5 远程维护1)监测装置应具备设备状态自检、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2)监测装置应支持程序远程修改及升级功能。5.2.6 其他要求监测装置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宜具备临时数据存储功能;2)应满足主站系统信息安全接入要求;3)线路故障或检修停电后重新运行,监测装置应能
15、自动重启并正常工作。5.3 监测装置技术指标5.3.1 行波(冲击)电流测量1)监测装置行波(冲击)电流测量应满足以下要求:2)行波(冲击)电流传感器频响范围:lkHz1MHz;3)行波(冲击)电流采样率:22MHz;4)单导线行波(冲击)电流测量范围:1A5OOOA(峰值);5)行波(冲击)电流连续记录时长:1000s:6)行波(冲击)电流波形时间测量误差:10%;7)行波(冲击)电流幅值测量误差:5%(当行波电流W40A时,测量误差为2A)。5.3.2 工频故障电流/地线融冰电流测量监测装置工频故障电流/地线融冰电流测量应满足以下要求:1)故障电流传感器频响范围:0.1HzlkHz;2)故障电流采样率